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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89章迷路

    差不多半个小时后,姜英秀已经把两个人彻头彻尾审了个底儿掉。

    这两个货手上果然不怎么干净。

    他们曾经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土匪团伙“靠山王”的外围成员,帮着做过踩点儿,传递消息,勒索赎金之类的活计,算是土匪团伙的“底码”,也就是隐藏在百姓中间的卧底。

    这俩人跟土匪团伙中的另外三个小角色是结拜兄弟。

    “老钱”和“小四”都只是绰号,不是本名。

    “老钱”比较有经济眼光,还有几分远见,擅积蓄、懂经营,还能写会算,会记账。他主要的“业务”,是帮忙锁定值得抢劫的大户,以及销赃。

    “老钱”长得老相,年纪也最大,所以在几个结拜兄弟里面排行最大,是大哥。

    “小四”其实一开始不是个绰号,而是兄弟几个结拜、这小子的排行。

    另外几个人都有绰号,只他没有,而且还排行第四、兄弟几个就都管他叫“小四”。

    慢慢叫习惯了,就成了他的绰号。

    只唯一比他小的老五,管他叫四哥。

    “小四”也是“底码”,只不过他没有什么特殊的本事,所以主要“业务”就是踩点和打探消息,主要负责探查被抢劫的目标的地理位置、防御力量、背后势力之类的信息。

    后来国家剿匪,把一众大大小小的土匪团伙都收拾了。“靠山王”只是个不到一百人的小团伙,当然也不例外。

    只是“靠山王”的匪首心机深沉,命令属下负隅顽抗,自己却悄悄溜走了。一众手下基本都被一窝端了。

    当初他们的结拜兄弟,一共五个人,另外的三个都在山上,折了两个,大炮一轰,尸骨无存,最终只活下来了一个。

    也就是断了一条腿,住在深山老林里,一直没娶上媳妇儿的这个。

    这位断腿君排行老二,也是个狠人。

    当初匪寨被攻破的时候,他的腿被炮弹弹片给切断了,只剩下一点皮肉连着。

    眼见大势已去,宅子里的土匪大都倒在了血泊之中,而自己的伤势太重,腿也很显然接不上了。如果不马上想个对策出来,很显然就要做俘虏了。

    不想做俘虏,要么举枪自尽,要么就得赶快跑!

    可他的腿还伤着呢,怎么跑?

    他倒也果决,干脆把最后一点连着的皮肉砍掉,自己给自己匆匆包扎了伤口。

    止血的法子也简单粗暴,从自己身侧一堆燃烧着的烂木头上面扯了半根烧得正旺的方子过来,让那火苗子对着伤口截面一顿烧。

    疼得他差点没昏过去!

    紧接着,他给自己紧紧地裹了床被子,还在外头绑上了麻绳,然后就偷偷摸摸地单腿蹦着、往悬崖的方向蹦了过去,趁乱滚下了悬崖。

    一路磕磕绊绊,滚到悬崖底部的时候,他浑身上下已经多处受伤了。

    甚至连脸颊都被划伤了好几处。

    但是好在,坠落悬崖的过程中,他被长得枝枝叉叉的树枝给拦截了几回,身上又裹了厚厚的棉被,能够缓冲,到底还是留下来了一条命。

    后来他一直躲在深山里住着,金银细软都藏得妥帖,武器也只留了一杆猎枪、一把钢叉,对外只说自己是个猎户。

    他在山上做土匪的时候,就是个沉默寡言的个性,长得模样也没有什么特点,风声过去了也依然谨慎小心。

    平常一直在山里待着,很少从深山里面出来,偶尔出来一次、往往也只是卖个野物、买点油盐酱醋之类就匆匆回去了,很少在人前逗留。

    结果,竟然藏了快十年,也没有被人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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