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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

    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

    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

    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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