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连墨水都没有更换,

    仿佛可以无穷无尽地写下去一样,

    这里的油墨,

    一直都用不完。

    反倒是一直紧握着钢笔的手掌,

    开始青筋毕露,

    显露出实习护士小姐姐最喜欢的那种状态。

    “呼…………”

    等到后半夜时,

    这本血色字体封面的恐怖故事《我爱我家》,终于誊抄完了。

    他身子后仰,伸了个懒腰,感知着自己骨节上所传来的一阵脆响,肉体上的疲惫,似乎完全感知不到,而且精神上,反而显得更加地亢奋起来。

    “吱呀!”

    卧室门被推开,

    露出了一只硕大的狗头。

    是一只阿拉斯加。

    家里,

    并没有养狗。

    记得当初刚结婚时,自己和妻子养了一只小阿拉斯加幼崽,后来因为妻子怀孕了,这只狗只能送人了。

    等俩孩子慢慢长大后,妻子因为性格变化原因,对养狗这件事提不起太大的动力了,因为一条狗也是一条生命,你把它买回来养在家里,吃喝拉撒照顾起来不亚于照顾一个孩子。

    但妻子内心之中,还是喜欢狗的。

    在自己刚刚誊抄好的这本书里,里面有一只狗,一只成年阿拉斯加。

    喜欢吃火腿肠,很聪明,会坐下会握手,还能载着孩子遛弯。

    阿拉斯加走进来,把自己的头凑在他的膝盖上,轻轻地蹭着。

    他伸手,

    抚摸,

    狗头。

    然后,

    慢慢地起身。

    狗却挡着它,不让它出去,抬起头,看着他,嘴里还流着哈喇子,它饿了,在讨食。

    在妻子的故事里,

    这只狗很可爱,很懂事,很听话,

    它是喜欢吃火腿肠,

    但真正每天必须吃的,不是火腿肠也不是狗粮,

    而是活人的鲜血。

    在故事里,每天晚上,它都会出去一段时间,是为了觅食。

    它会出去咬人,吸食它的鲜血后再回来,被吸食鲜血的人只会觉得昏沉了一下,精神有些不济,不会有其他的问题,甚至都不会察觉到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它吸食血的分量,其实是目标对象身上的孽债,如果作恶的少,坏事做得少的人,就只吸食一点点,如果是那种彻头彻尾的坏人,被直接吸食致死都有可能,当然,如果是好人的话,它根本就不会找到你。

    记得当初妻子说过,她原稿里这只阿拉斯加可不是这样子的设定,她想写出一个饿了就出去随便找人神不知鬼不觉吸食鲜血进食的狗,在外面是魔鬼,在家里是乖宝宝宠物,是孩子们的好玩伴。

    这才是她想要的感觉,但为了出版和规避政策原因,不得不这般修改。

    “饿了么?”

    他用钢笔刺开了自己的手掌,看着鲜血滴落下来。

    但阿拉斯基只是摇摇头,对他的血不感兴趣。

    “饿了的话,就出去找吃的吧。”

    他伸手,解开了阿拉斯加脖子上的牵引绳。

    阿拉斯加开心地摇晃着尾巴,跑出去了。

    深吸一口气,

    他走出了书房。

    已经一天一夜没下楼了,他还是有些不敢下楼,

    哪怕,

    他看见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