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傲天说这话的同时,面露享受的神色,面部骨骼都变得柔软了。

    “你还真是算无遗策。”骨凌月抱头道,“就真的那么喜欢学习?”

    骨傲天轻轻点头:“学习,使我快乐。”

    “太……太变态了……”

    “还有更变态的。”骨傲天比划道,“我们学成之后,可以创造一个恶贯满盈的地方,让勇者争相前来,然后陷入绝望。”

    “这种变态我喜欢。”骨凌月跟着畅想着:“或者创造一个全是金银财宝的地方,其实是吸引坏蛋来电疗。”

    “可以,这个地方我都想好了,我们放出消息,说雷电法王留下了无尽的财富,想成为新一代的雷电法王,那就来探险吧。”

    “唔哈哈哈……挺好玩的哈……”

    “唔哈哈哈……”

    “唔哈哈哈。”

    “唔哈哈哈……等等,你是不是从秋田种那里得到了什么愚蠢的特质?我感觉自己在变笨。”

    ……

    次日晨,骨傲天与骨凌月跟着沫沫穿过橡树隧道,终于看到了传说中的朝歌城。

    城墙由淡黄色的砖砌成,从颜色上看有些像金字塔的材质,不过高度只有五六米的样子,墙体上也找不到什么疮痍,总让人感觉其装饰作用是大于御敌作用的。

    相对而言,城中央两座雕像却高峨过头了,一座是一个鼠头鼠脑满脸堆笑的家伙,另一座是一个藏在斗篷里的人,即便在城外也能看清他们正在友好地握手。

    一条名为淇水的大河穿城而过,养育了无数植物与农田,也养育了这座城市。

    骨傲天从南门进城的时候,心里是有点慌的,他怕大门两侧的犬族卫兵找自己麻烦,但他们并没有,只是保持着体面的姿态在站岗罢了。

    就连路人对于他们两只骷髅也没有太多的关心,最多只是扫一眼,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大家看上去没什么敌意啊。”骨傲天抬头向前,“这是我见过对骷髅最友好的世界。”

    沫沫笑道:“你会对车子有敌意么?”

    “什么意思?”

    沫沫指着路边的一个两层小楼道:“你瞧。”

    骨傲天顺着这个方向望去,三五具小骷髅正在从一个木制大货箱里往外搬东西,旁边一个马脸汉子好像在指挥他们。

    沫沫解释道:“和平协议签署之后,亡灵们开始将骷髅劳工出租给人类使用,现在大家已经习惯将骷髅视为工具了,所以你们跟我走在一起也没什么奇怪的,在他们眼里,我就像是拎着锤子去上工的铁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