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为了钱,去年也就不来立法了,两三个月关在院子里就是吵架,有时候还打架,那个头发哗啦啦的掉——要不是剃青头,看着一点也不像样,都快秃完了!真要为了挣钱,做点啥不比这个来钱快?咱们促进会的诸位,哪个是看重钱的性子?”

    这倒是实话,在座众人,也都是看重社会地位,无形间的影响力,甚至只是单纯追寻这种能够参与立法的感觉,能够推广自己的学术见解的性子,和其余朋友在一块时,虽然也能和光同尘吃吃喝喝,但多少有点儿‘曲高和寡、知音难寻’的感觉,因此,只要不是在立法会上,彼此还是很能谈得来的,听到老黑这么一说,也都是微笑颔首,借此也都打开了话匣子,互相打探着,“你们讼社最近生意如何?”

    “张县尉,这是从鸡笼岛赶过来的吗?鸡笼岛最近的官司可多吗?都是什么领域的?对了,四月份在榕城的司法学习班,六姐亲自讲课的——你怎么没来?”

    “徐兄,徐兄,你信中所说的,对于仙界《刑法》立法精神的解读,小弟读到罪行均衡原则部分,觉得大有意思,可否展开说说?这罪行均衡原则在大敏律中有没有体现,是否也是仙界的新东西呢?”

    不错,法学促进会中的成员,多数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员,有讼师,也有县尉、州尉——这是专门断案的职位,和敏地不同,买地是把立法、行政和司法完全分开的,立法之权,现在由六姐和立法委员会分享。

    法学促进会,算是立法委员会的派生机构,也是在六姐的指示之下建起来的半官方机构,和其余民间促进会的性质有所不同,成员的加入和退出是有点不由自主的:从《婚姻法》的立法来看,每部法典的立法委员会都是临时组建的,由官方业务代表、民间从业者代表、民意代表和法学专业人士,四方出人,遵循谢六姐圈出的方向,参照仙界同类法典和大敏律,结合现有情况,反复商讨、敲定具体法条。

    而这里的法学专业人士,在第一次立法结束之后,便被网罗到了这个法学促进会里,每个月领着一份不多不少的津贴,同时也承担了谢六姐布置下来的任务:发展,编撰出买地特色的法典,确定有买地特色的法律思想,建立起买地的法律道统,开设法律专门学校,完成对敏地讼师,以及买地这里有意从事法律工作的年轻人的培训工作,建设起买地的法律系统。

    听起来非常的高大上,其实就等于是把法学奠基开山的任务给交代了下来,一开始,被邀约进‘专家组’的众人,都是极为激动的,认定这是此生难以再现的良机。像张天如这样,本就有很强社会影响力的时评达人,其影响力已经很强了,就等着参与立法这样的大事件来给自己镀金,其余人或是在买地十分活跃的讼师,或是本职工作完成得出色,被称赞为拥有法律意识的吏目,也无不等着参与立法来为自己的履历添砖加瓦,摩拳擦掌,安心在《婚姻法》立法委员会里大放异彩,此后成为立法体系不可或缺的要员。

    结果……结果就是,长达数个月噩梦一样,让人不堪回首的经过,

    最终大家离开立法委员会,留下完整法典时,所有人都瘦了五斤以上,更有人是带着满嘴燎泡走的,这其中最憔悴的就是专家组的成员,因为他们还被六姐赋予了一项特别的任务——保持法典的一贯性和完整性,在思想上要融会贯通,不能出现条文自相矛盾的情况。

    这项任务到底难在哪?难就难在思想上的融会贯通——这里的思想指的自然是买地的道统思想了,整个立法工作,如果用做菜来比方的话,就像是六姐给了一块鸡肉、一条鱼、一块牛肉、一把辣椒、一把葱和一把米,要求大家商议菜谱,做出满汉全席,同时从第一道菜到最后一道菜都要有咸味,而同时满汉全席要老少咸宜,成本低廉,足以在华夏全境畅销。

    ——以为这就结束了吗?不,最可怕的是,讨论菜谱的人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对于成本、畅销、老少咸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解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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