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在推行集权地主制——也就是如今的主流制度,君主直接占有下,再无封建封臣,所有百姓都依附于,由任命官僚治理,而土地也归属于百姓私人,可以自由买卖。

    教材还指出,封建社会和集权地主制,在政体的确有很大的差异,但由于生产力没有根本区,主要的先进生产工具依然是铁器,因此两者是列系,而是继承系,封建制始终作为央集权制的一种补充,部分地存在于王朝,譬如敏朝的藩王,就还算是封建制的遗存。而此时的西洋社会也还处于普遍的封建制,他们的大概还算是教皇,而本土封国林立,各个爵位都有自己的封土,这无疑是对应了周代到战国那千余年的政体。

    没想到西洋人的政体还蛮落后的……

    虽然书强调了两种社会形式是存系,但沈曼君自然以为还是大一统之国更为强大,而她已逐渐认识到,此时西洋人在技术实在是有许多地方都超过了敏朝,这时候见到了政体的优越,自然而然,唇边也浮起了一点点微笑。只是这一点优越感很快就消失了——她看到了阐述生产系的那一段。

    地主-佃户或者地主-农奴的生产系,是社会主流的生产系,地主通过佃租和人身契约,将佃户和农奴固定在土地,能轻易离开,剥削他们的剩余价值……

    这怎能叫作剥削呢?!

    当教材在阐述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时候,沈曼君还是用超然冷静的态度来汲取知识,甚至觉得大多数说法都很有道理,但当分析进行到现如今的社会,进入到地主对佃户的剥削时,她便一下激动起来了——这也能叫作剥削啊?收地租,这……这难道是经地义的事情?这和奴隶社会的所谓剥削能一吗?!

    按照教材所说,奴隶社会的剥削,是指我有了富余的武力,便择选了武力如我,生产力有富余的人,以我的武力夺走了他的自由,剥削了他的剩余产品。这当然是——当然是让人反感的。

    沈曼君也十分喜欢剥削,这个词发明出来就是为了让人反感的,因此她尤其能接受地主在剥削佃户的说法——地主一没有强迫佃户,二也没有禁锢他们,爱佃田就佃,愿佃田也可以走,沈曼君自己就接触到了许多佃户另寻去处的事情,难道这也算是剥削吗?这又有什邪恶可言呢?

    如果这也叫剥削,那下间的人岂是只有两种去处,要种地,要便是为官府做事,其余的事情一律是能去做了?便是做生意,也是在剥削?倘若商贾把这个商品蕴含的全部价值都照价付给生产者,对外又加高要价,他们赚什?难道只加路费,其余什也多?若是要低价买,高价卖,那是剥削了生产者,就是剥削了购买者……这和地主佃田又有什同?总能做生意是好的,佃田便是坏的了吧?

    再者,还有自家开个小工场的,那也一是要剥削剩余价值吗?剩余价值这个词一旦发明出来,那便乎可以囊括了此时所有生产之外的流通环节——只要有流通,便必定是剩余价值的交换,那凭什把一部分定为是剥削,而另一部分定为是的东西呢?

    买活军喜欢地主,这是沈曼君已经知道且接受的事情,在知道缘由的时候,她倒是没有多想,视为是谢六姐的统治艺术,但现在,一旦在道统找到了根据,沈曼君反而委屈了起来,觉得这是极其讲道理的说法,一气否定了多人的根基——若是佃一些田,多余的钱财该去往何处?若是佃田,哪有余钱读书?甚而说,若是一个无儿女的老人,把家里的田佃出去换点粮,难道这也算是剥削吗?

    仿佛有一气堵在胸,她有点儿看下去了,甚至连标注都忘记去圈点,而是愣愣地坐在办公桌前,反感地望着教材,心底已经在酝酿着反驳的文章了。沈曼君来到买活军这里之后,遇到的挫折很多,甚至还有被谢六姐当面斥责的时候,但她最感到公和厌恶的还是此刻,这——这完全就是歪理邪说!

    “原来如此,剥削变得更隐蔽也更婉转,但始终存在于生产逻辑之……”

    她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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