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晚上的销金街才是最热闹的,上城区的人就算要来玩,也只会挑晚上。

    上百万星币的跑车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沈鹿也不例外。

    她来这里快一周了,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拉风的跑车。

    驾驶位的门打开,伸出来一条玉腿,顶着一头黑色大波浪的女孩从车上下来,脸上架着一副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

    但沈鹿还是认出她了。

    准确的说,是和原主记忆里的某张脸匹配上了。

    白婉婉,原主从幼儿园开始就不对付的宿敌,两人只要见面必定互掐互怼,永远在对比。

    白家要比沈家家世更好一些,所以白婉婉很长一段时间,是要占据上风的。

    直到原主和伏城定下婚约,白婉婉才被踩了一头。

    对此,白婉婉很不服气,还吵着家里人给她定一个比伏城更好的未婚夫。

    可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沈家真正的女儿回来了,沈鹿这个抱错的孩子被赶出沈家,连带着一起被伏家舍弃的伏城。

    白婉婉微扬下颌,略略勾了下墨镜,斜眼瞅了瞅沈鹿,露出一个鄙夷傲慢的笑。

    “真是好久不见啊沈鹿。”

    那个从前最喜欢穿裙子、做华丽打扮的少女,此刻穿的是一套最常见的短袖长裤,身上没有任何的首饰,朴素到惊人。

    沈鹿没什么落魄后被宿敌看见的羞耻感,打量完白婉婉,便低头继续手上的活,不咸不淡的回了句确实是好久不见。

    见她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白婉婉很是不得劲。

    要知道,沈鹿刚被爆出是假千金后,两个人也是见过一次的。

    白婉婉当时就狠狠嘲笑了沈鹿,说她是鸠占鹊巢的野鸡。

    “那又怎么样?就算沈兰回来了,和伏城定下婚约的人也是我。”

    “伏家答应过我,只要伏城从前线回来,我们就会举行订婚宴,到时我就是准伏家的儿媳妇。”

    那时的沈鹿把伏城当成最后一棵救命稻草,就算大家都嘲笑她是假千金,应该滚回贫民窟,她也咬牙强撑。

    直到……伏城出事了。

    沈鹿如遭重击,彻底没有了底气。

    她直接从学校退学,离开了帝都高级学院,再后来,就是听说她偷东西被赶出沈家。

    白婉婉清了清嗓子,拿捏着腔调:“我们好歹也是老同学,你就不能放下手上的破烂活,和我叙叙旧?”

    沈鹿淡淡嗯了一声:“叙旧可以,麻烦你等等。”

    “等?你知道我的时间多值钱吗?”

    沈鹿瞥了她一眼,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哦?是嘛?”

    白婉婉是典型的败家富三代,平日里不是在败家,就是在败家的路上。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个时间点,如果白婉婉不来找她,不是在做保养,就是在做指甲。

    这妹子一周至少做两次指甲,最喜欢浮夸的土豪风,硕大的钻石镶嵌在甲床上,光线一照,能刺瞎周围人的眼。

    “你这什么态度?!”白婉婉立马会意到她意味深长的笑,柳眉倒竖,好一顿挖苦嘲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