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定是相当快意的,

    只是让有些意外的是,赶往刑场时,他竟还遇见了熟人。

    嗯,也不算熟,一面之缘而已。

    天冷路滑时,一个青年急急忙忙,砰一声撞在余琛身上,摔了个七荤八素。

    余琛低头一看,只见此人脸方高壮,着急忙慌的,不正是那老鞋匠的儿子?

    对方揉了揉膝盖,抬头一看,显然也是认出了余琛。

    心头还犯嘀咕,怎么看起来瘦瘦小小的余琛,竟能把自己撞个趔趄?

    但方脸青年疑惑过后,也没细想,权当是脚滑了。

    “你是……清风陵的那个看坟人?”

    和先前见到时那仿佛魔怔了的模样比起来,将银钱尽数还了并决定绝不再赌的方脸青年虽然因为昨晚被余琛吓了一顿而眼眶乌黑,但整个人的精气神却通泰了不少。

    看那模样……一身轻松。

    面对对方的招呼,余琛点了点头,转身而走。

    不知是不是错觉,方脸青年好像听见对方嘀咕了一声“浪子回头金不换”还是什么的。

    但晃了晃脑袋后,他也就没想那么多,回家而去了。

    他决定了,金盆洗手,重新做人。

    到了刑场,时辰刚刚到午时,所以余琛没机会听到宣读罪状,只看两名手持明晃晃大刀的刽子手,一口烈酒喷在刀上,手起刀落,咔嚓一声,人头落地!

    表情呆傻的两枚狼狈头颅滚过雪地,鲜红才喷洒出来,往正通刑场暗红色的地面再留下一丝痕迹。

    然后,就是百姓们热烈的叫好声,响彻刑场。

    罪有应得,按律当斩,恶徒伏诛,众望所归!

    只是在这无比喧嚷的人潮声里,余琛却突然感觉一阵恍惚。

    十五年前,也是这样的寒冷冬天,也是在这正通刑场,也有两枚这样的头颅滚过雪地。

    ——那是余琛的父母。

    那一年,余琛四岁多,失去了爹娘,沦为罪人后代。

    .

    .

    当余琛从恍惚中回过神来的时候。

    刑场上,人已经散去了一大半,只剩下稀稀拉拉的十来个百姓,不愿离去。

    ——他们大多是被刀脸和大壮两个泼皮无赖欺负过的,见着一幕,久久不愿离去。

    直到衙门来人收尸,将那俩半拉身子和脑袋装车,送往缝尸处时,人群方才散了。

    余琛也在人潮中,混迹而去。

    自始至终,没说一句话,就仿佛只是看了场杀头表演那样。

    路过旱桥集市,余琛买了一些米,买了一些肉。

    ——今日乃是放纵一次,他可不舍得天天来下馆子,还是自己烧火自己吃,来得长久一些。

    左手米,右手肉,少年看坟人为了不引人注目,还要强装作吃力之状,行走在集市之间,正准备走出这县城,回去山上。

    却突然听闻不远处,哀乐传来,如泣如诉,极为凄凉哀怨。

    他扭头一看,却见一对送丧行伍,走街过巷。泛黄的钱纸宛如飞雪,飘扬的银幢呼啸猎猎,带起无尽离殇。

    在队伍最前方,一个浑身素白,披麻戴孝的年轻人手捧遗像,眼眶泛红。

    余琛定睛一看,只见那遗像上时一个年过半百的老者,不苟言笑,眉目肃然,一副严师模样。

    余琛一愣。

    这人,他认识。

    旱桥一带公塾中最德高望重的教书先生,不说桃李满天下,但也算得上是渭水县城无人不知了。

    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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