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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尊在养鬼。

    听起来好像很离谱,但倘若一句话总结,事儿就是这么个事儿。

    凡人大限三百载,无论如何的手段,何等珍贵的灵丹妙药,都无法违背这般铁律。

    所以那位天尊干脆另辟蹊径。

    好!

    不让活是吧?

    那就死呗!

    但哪怕人死了,我也要把人留下来。

    就这样,姜沫当了三百年人,又当了二十年鬼,终于在今天,彻底身魂分离。

    “当真是……奇闻……”

    余琛啧啧赞叹。

    接着往下看去。

    在姜沫的走马灯里,他也算亲眼看见了那枚能使人与鬼通的通幽玉佩。

    倘若单看模样的话,它通体呈焦黑之色,黑黝黝的,丑不拉几,好似那凝固融化的岩浆一般。

    而又因为姜沫本身之是凡人,除了感受到那焦黑的玉佩能够在天地规则之下庇护她的魂魄以外,对那玉佩再也没有更多的认知。

    所所以余琛也无法从走马灯中判断,这玉佩到底是什么玩意儿。

    但可以肯定的是,玉佩会消融。

    就好像是那融化的冰块儿一样,只不过速度无比缓慢,二十年方才彻底消融在世间,让原本人鬼相通的长寿女姜沫魂魄暴露在天地之中,被人鬼殊途的铁则所致,再也无法影响阳间的任何事物。

    又一次“死”了。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

    ——那位天尊呢?

    作为二十年前亲手用那通幽玉佩让姜沫魂魄通人间的始作俑者。

    二十年后,姜沫死的时候,他又在哪儿?

    这一点,在姜沫最后的走马灯里,找到了答案。

    ——他远行去了。

    在三年前,也就是姜沫身上的玉佩即将彻底融化之间,那位天尊远赴上京之外,再去寻找更多的通幽之宝了。

    ——他的野心,可不止是让姜沫多出二十年寿元,而是……永生永世,相互陪伴。

    其实对于姜沫来说,这三百二十年,已死而无憾。

    这些年里,她虽不修行,但却博览群书,通晓生死,悟出了那生死轮回之妙。

    她认为,她的一生,已经足够,只要临走之时,能好好儿同夫君告别,便已足够。

    但那天尊不愿意啊!

    因此在三年前,他离去了,要再同天争寿。

    只不过这一次,他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

    直到那焦黑玉佩彻底湮灭,姜沫再度身“死”,他也未曾归来。

    而姜沫的遗愿——同他告别,除了当真想在生死将他们分开之前告一句别以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想确定,他的夫君,仍安然活着。

    因为倘若他没有出什么意外的话,二十年之期,姜沫真正身死,他当然不会缺席。

    只能说明一个问题。

    那位天尊,大抵是在外遭遇了什么麻烦事儿,回不来。

    而姜沫这第二次“死亡”后的执念,便是找到他,同他告别,晓他平安。

    “我已知晓。”

    走马灯看罢,余琛深吸一口气来,心头明悟,开口道:“他若是还活着,我会帮你找到他,完成最后告别,再使你踏上投胎之路。”

    同时,也看看究竟是什么玩意儿,能做到阴司冥府才能做到的事儿。

    ——庇护鬼魂。

    “多谢。”长寿女姜沫躬身一礼,目露感激之色。

    余琛点头,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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