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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夏有个县。

    县里有座坟。

    坟头有个看坟人,唤作余琛。

    这一日,正值寒冬,黄昏时分。

    清风陵里,斑驳的墓碑横七竖八,顽强的野草除了又长。一片寂静中,唯有头顶的几只不知名野鸟聒噪地盘旋,仿佛想在这寒冬腊月找点吃食儿。

    可这清风陵葬的都是些穷苦百姓和无名尸首,哪儿有什么刀头肥肉给它们大快朵颐?

    要真说的话,也就在这陵园门口,土屋门下,小板凳上,一眉清目秀的寒酸少年手捧一碗热腾腾的粥。

    但野鸟大抵也看不上这清水一样的白粥,晃荡了两圈儿后,振翅飞去。

    寒酸!

    说白了就俩字儿,寒酸!

    可这般比乱葬岗好不了哪儿去的坟群,咋就能称陵咧?

    说白了还是朝廷的表面功夫——大夏治下,葬死者处,不论高低贵贱,皆称作陵。

    不多时,夕阳之下,一阵脚步声打破了寂静。

    壮硕的搬尸人穿身麻布衣裳,系条泛黄汗巾,腋下拴着两根粗壮麻绳,麻绳连着破旧板车,随着他的拖拽,吱嘎吱嘎地响着。

    板车上,躺着个人。

    定睛一看,五十来岁,身材佝偻,肢体僵硬,脸色铁青,面露微笑,口鼻之间都结了霜,哪儿是個活人?

    搬尸人行至陵前,对着喝粥的少年点了点头,把尸体拉进陵园里,随便找了个空地,取下板车上的铁锹,开始挖坑。

    喝粥的少年目光移到那冻僵的尸体上,察觉有些眼熟,仔细一想,竟是山下县城里旱桥上那终年要饭的乞丐。

    看那模样,怕是冻死的。

    “造孽……”少年一口饮尽碗里白粥,叹一声,转身回了屋。

    等他再出来时,搬尸人已经把乞丐的尸体埋进了土里,坟头上斜斜插了个木头牌位,却什么也没有写。

    无名无姓。

    或许有,但无人知晓。

    少年望着这崭新的坟头,有些出神。

    ——半年以后,自个儿也会像眼前这个乞丐一样,被埋在流放路上的某个角落吗?

    他叫余琛,暂代这渭水县清风陵守墓人。

    但按理来说,这看坟的差事儿又不抢手,为何要说暂代呢?

    因为余琛是个罪户。

    顾名思义,罪人后代。

    小时候,余琛的爹娘还是当差的,但在他五岁那年,俩人不晓得犯了什么事儿,被拉到刑场砍了脑袋。

    余琛见他们的最后一眼,是两枚怒目圆睁的头颅,喷洒着滚烫的血,在空中咕噜翻滚几圈儿后砸在雪地里。

    后来,余琛也被牵连,成了罪人后代。

    按大夏刑律,罪户者,二十岁时,流放漠北。

    ——这自不是因为朝廷仁慈,而是因为没到二十岁,没个壮硕身子,压根儿不可能活着走到漠北。

    虽然余琛没离开过渭水,更不知漠北为何地,但听那些见过世面的老江湖说,去了那儿的人,从没回来过。

    而今年,余琛已经十九了,到夏天的时候,就是他流放之路的开始。

    也有可能,是他一辈子的结束。

    所以有时候余琛也会幻想,倘若是活在“上辈子”那个世界,至少不会因为亲人犯罪而被牵连吧?

    是的,除了这悲催的罪户的身份以外,余琛脑子里还有一段完全不属于他的记忆。

    另一个世界的记忆。

    自打余琛记事儿起,他的脑子里就时不时冒出一些莫名其妙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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