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和野兽相伴的陆渊来说,是相当致命的。

    他可以饿肚子,但不能没力气,因为那会死的。

    大余县就在大屿山的山脚下,县城坐落在一条大河旁,距离山里也就十来里路。

    不过陆渊住的地方有点偏,想要去县城,还得绕个十几里的山路,算起来就是三十多里的路程了。

    因此他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出发,等到抵达县城时,就已经是两个时辰后,差不多上午十点左右了。

    陆渊背着背篓,擦了擦额头的汗,排着队来到了城门口。

    负责守门的两个小吏看了看他的装束,又打开背篓检查了一下,看到里面装满的皮毛之后,厌恶的说道:“入城税一百文钱。”

    陆渊听到之后,立刻从怀中掏出一串钱来,就交了上去。

    其实正常的入城税,再怎么多,也到不了一百文钱。

    毕竟他只是一个人,不是那些做生意的商队,进城要靠车拉货物,那样收多些钱也是常理。

    寻常小贩入城,一般收个几文钱到十几文钱,也就顶天了。

    可谁让陆渊现在的身份,是个山民猎户呢?

    山民猎户没有编户齐民,不在官府的典籍名册上,没有身份,属于黑户。

    像这么个身份,就算是被人杀了,官府都不带理的。

    当然,正常情况下,也没谁会去专找山民猎户杀来取乐,毕竟那些变态的杀人疯子,在广大人群中还是少数的。

    可没人来杀你,你自己也要有逼数。

    就如眼前,这两个小吏吃准了你黑户的身份,张口要常人十倍的入城税,你是给还是不给?

    给了,破财消灾。

    不给,人家当场就拿了你,一个没有身份的黑户罪名,就能去牢狱里走一遭。

    胆敢反抗,那就是刀斧加身。

    一个猎户再厉害,还能和官府对抗不成?

    以往血淋淋的例子在,陆渊可不想拿自己的性命,再去一次去印证。

    老实交钱后,那两个税吏没有再为难他,很是爽快的放人入城了。

    城里的集市在东边,大量往来的商贩和店铺,都扎堆汇聚在此。

    陆渊想要卖出自己的皮毛,就需要去那边。

    去集市的路记忆里有,早就熟悉了,在城里绕了几步,就到了街市。

    正准备往市里面收取皮毛的铺子去时,几道人影看到他,就凑了过来。

    “彪爷。”

    看到领头的一个大汉,陆渊脸上堆起一丝笑容,主动打了个招呼。

    对面这个“彪爷”,和他手底下的人,都是大余县黑狼帮的人。

    这个帮派掌控着县里的山货贸易,凡是吃山里饭的人,想要在城中做生意,都得给他们交保护费。

    眼下,这些人是收钱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