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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向没什么存在感、话不多的郑八,难得地点头道:“我理解的和他们都差不多。

    如果要多理解一层的话,应该是:我们面对流言蜚语时,不要去想兄弟们性格上的好坏。

    毕竟就像常九说的,十指各有长短,是人都有缺点。我们要互相包容、团结一心,才能抵挡地下的黑暗、变得更有力量。”

    带完人回来的许四,听到这话,猛点头。

    其余人也是频频认同。

    狄映夸赞了大伙儿。

    每人奖赏了一壶好酒。

    对出声回答的人、再多赏了一条羊腿。

    而赏郑八的:则更多了一整头羊。

    看着他们高高兴兴地出去领酒、领肉,狄映则再问向自己侧后的彭凉:“你为什么不说?”

    彭凉:“……我与您相处最久。我说就是耍赖,您不但不会奖励我、还会让没机会开口的兄弟们、和我打一架。”

    狄映“哈哈”大笑。

    笑着道:“小彭啊小彭,你也学精了啊。不过,你不说、他们不会和你打架了,我却是要惩罚一下你的。

    去把府牢内、仍在关押中的聋哑人犯提来,我要一一审问。”

    彭凉:“……”

    撅了撅嘴,出去了。

    出去后,就微弯了眉眼。

    十指两两对接:乃为渐合。

    大人是要他和侍卫们:慢慢磨合、最后同力。

    果然,到晚上的时候,十名侍卫就齐齐拖上彭凉、一块儿分羊肉去了。

    一个大火堆上、架着口大锅,所有人的肉都放在一个锅里炖着;所有人的酒,都一碗、一碗地倒在一起;一碗、一碗地喝下肚去。

    从此兄弟、一条心!

    其实说起来……

    那些议论也只是因为彭凉的相貌过于出色。就因貌推人、妄自评判他们一行人的好、或者坏。

    侍卫们受了一点点影响、加上彭凉不太和他们说话,就有了一丢丢的摩擦。

    不过也早丢于脑后了。

    只是狄映一时想起来,就随手比划了一下。

    因着这个比划、狄映提审了第一个人犯。

    聋哑人:刘兴。男,35岁左右。瘦得皮包骨头一般。

    他是因为:在街上偷窃别人的钱袋、而被当场抓获的。

    狄映看着他坐下后,便伸出食指和中指:指指他、再指指自己。

    意思是:看我。

    刘兴懂了,看过来了。

    狄映就指了指书案上的一大锭银子、再左掌齐胸平伸、掌心向下,右手食指和中指、在左手的手背上,两两交错至小臂上。

    做出了个走路的动作。

    再在半空处:画了个大大的问号。

    意思是:你偷的银子、去哪儿了?

    因为根据案宗记录:抓捕了刘兴后、并没有从其身上搜到任何财物。

    这说明:当时刘兴并非单独作案、周围一定还有刘兴的团伙成员在接应。

    其实财物的去向问题:是狄映对这桩——聋哑人犯系列案,起疑心的最大原因。

    那些人犯或是被斩、或是被流放、或是入狱,都没有一个说出财物去了哪里。

    岂不是咄咄怪事?

    而刘兴,在看到狄映的手势后,咬住下唇,避开了狄映的视线,垂下了脑袋。

    狄映见状,不比划了。

    他拿起笔,开始画画。

    画了一座院子,门脸、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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