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奉茶的侍女点了一下头,然后说道:“和刘武他们在乐县分开以后,我带队按照之前的计划,继续前往东阳郡。

    但是中途路过泉山,那是泉山上一条小路,也是往常常走的一条路。但是这一次我们经过的时候,却遇到了一头野猪,起初我们以为是普通的,依仗着商队之中藏有霰弹枪,也并不惧怕!

    但是······”

    卢俊义的诉说,画面感很强。

    任平生随着他的话,脑补出了当时的画面。

    当时,天色已经有些昏暗,众人匆匆赶路,打算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穿越山路,感到山下的泉山镇去休息。

    但就在商队赶路的时候,一阵“咕噜噜”的叫声在山林之间回荡。

    一时之间,飞鸟振翅,狼奔猪突······

    “我们一开始还以为是一头普通野猪,但是当这一头野猪冲到山路上来的时候,我们却发现这一头野猪的体型比老虎还要大,而且速度非常快!

    当我们的霰弹枪打在它身上的时候,竟然只是打破一层皮肉而已。而且,被惹怒的野猪,一张嘴竟然还射出了一些冰锥,当时就死伤了好几个弟兄!”

    讲述起当时的情形,卢俊义的脸上还有着挥之不去的恐惧。

    “当时那野猪冲到了商队里,马队也受了惊,连车带货坠入了断崖下面。”

    “冲进了商队的野猪根本没人能制,而且它的身上结了一层的冰晶,刀刃砍上去都只是砍掉一层碎冰渣,根本伤不到这野猪!”

    “一直到后来,我发现这野猪喜欢撕咬东西,才瞅准了机会,用的东家您给商队的掌心雷扔向了那野猪,那野猪张嘴就咬!

    这掌心雷骤然爆发雷光,将那野猪的脑袋直接炸烂,我们才算是逃过了一劫!”

    “猪妖,还会法术,带我去看看。”

    任平生站起身来。

    很快,众人重新来到了后院之中。

    随着黑布被掀开,顿时一头体型巨大,几乎占据了整个板车的野猪,闯入乐任平生的眼帘。

    那黑色的鬓毛,根根粗壮。碎裂的脑袋已经没有了什么样子,只有黑红色已经凝固的血迹。

    因为已经过去了多日,臭味传出,有些熏人。

    “不能吃了吧?”

    任平生有些可惜。

    他还想试一试,这妖怪吃起来是不是营养更高,能不能加快莽牛劲的修炼呢!

    “现在天气热,已经快十天了,应该是不能吃了。”

    卢俊义也说道。

    “那就解剖了研究研究。”

    任平生也不怕臭,直接下令。并招来了衙门里的厨子来肢解这野猪。

    虽然已经死了十来天了,但是这野猪身上皮依然很是坚韧!

    经过了良久,厨子才将野猪身上皮肉肢解开来。

    厨子庖丁手艺很是了得,顺着肌肉的纹理,将肉切割成条放到了事先准备的案板上。

    “这野猪的肉只是轻微的腐败,如果之前将血放了的话,或许现在还能吃。

    欸?这是什么!”

    厨子忽然惊奇的大喊了一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