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与他言及物相参”"并皆赅尽“等项,然后依据报告叙述了当时的情境:”水无兆而起大涡,首舟先入,次舟随之,三舟欲离而不可得,亦为所陷。顷之,三舟尽覆而水平如故。“”彼时,随卫者皆乘小舟,于大舟前后左右里许而进,事发众皆不及,及其觉也,水平如初,而舟尽碎裂。少时,有舨及罹难者断续出之。彼乃驱舟拾取,归载于岸,然无可活者。“”一日得数尸,少傅及魏使段子者尽得,惟无见太子。乃回舟成皋,求援于守,得其所助,次日遂于河底得太子之身,及他者四身。余二人犹未可得。“”乃奉十柩,待罪成皋。“

    说到众人的罪责,国尉论以”阵失主将,从者皆斩“为律,主张判随从斩刑。廷尉则认为,此事不当以战阵论,当以失盗为法。

    安国君有些生气,道:”失却太子,是国贼也!岂主将、盗可匹焉!愿再议!“

    廷尉道:”臣等谨依秦律,议得其罪。秦律无失太子及国贼之罪。愿君侯察之!“

    张禄赶紧接过来道:”尉卿等以律议罪,当得其平。可下诸朝臣议之,而请于王,以得其意!“

    三人皆称是。

    次日将国尉和廷尉的议罪发给朝臣议论,当即有人提出议罪过轻,特别是廷尉议其为失盗,以人为物,犹为不可。有人提出失却太子,当以谋逆论之;廷尉道:“彼失太子,盖出意外,非谋也,未可以谋逆论也。“

    又有一人道:“国尉所议失主将,言近得之,然犹未可。失主将而北,则近之矣!”

    廷尉还是反驳道:“太子之使于轵也,非战阵也;太子之亡也,而使命未辱,今轵犹在秦也!”

    大家反复辩论,皆不得要领,廷尉一一反驳。秦王听得有些累了,便问张禄道:“张卿之见何如?”

    张禄沉吟道:“臣有所思,未得其解,故不敢言。”

    秦王道:“卿但言之,质之高明可也。”

    张禄道:“臣之所思,太子之亡也,诚诸臣之过欤?或魏之过欤?若非魏以太子相胁,于秦索轵,太子犹在梁也。若非魏坚执水道,车乘而往,太子当至洛阳,孟津渡河,已至河东矣。诸臣焉得其过?彼随卫于舟者,尽墨于河,至今二子尸骨无存。其余诸子,纵齐赴难,于事何补?水卒出巨涡,事出意外,非人力所能为也,臣以为责之诸臣为未妥!当责于魏也。”

    张禄这番话,似乎提醒了秦廷众臣:虽然有些强词夺理,但找个由头向魏国要利益,岂不强于责罚自己人!虽然有些人觉得不重罚那些随从,难以出气,但以此为借口敲诈魏国一笔,还是很有趣的。朝堂中一时安静下来。

    秦王看向安国君。安国君恭敬礼道:“臣以为张卿之言颇有可取,可下诸公详议之,以得其策!”

    秦王道:“就命尔二人与各司详参周密来报!”

    这件大事议毕,又处理了几件不大的事,安国君宣布散朝。

    几天后,教令传到函谷,太子随从皆未识魏奸计,致太子中魏奸计而亡。少傅已亡勿论,五大夫以下,皆笞三十,罚俸一年。函谷关内一片欢腾!

    太子以高规格的礼仪,在咸阳宫内设立灵堂,秦国臣民一一祭拜,年六十以下者,皆服丧半年。

    向诸侯报丧的使者陆续归来,只有齐、楚、卫、鲁等国,表示要派大臣前来致祭,三晋和燕都只表示了哀悼,并未明示派人过来,似乎是在观望着什么。诸侯派来的大臣献上祭仪,秦王一一接见,太后和“四贵”也偶有出面接见的,而主持者则是张禄和安国君。安国君咳嗽气喘,主要在灵堂内守候;张禄弯腰驼背,在外面张罗。

    似乎是受安国君和张禄的影响,一向健康的太后也生了病,一阵阵痰喘。赋闲的“四贵”清静下来,也迅速现出老相。

    就任上郡守的武安君白起回咸阳给太子上祭,秦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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