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嫖赌四样里,我最喜欢偷嫖的。

    因为吃喝是人活着必须要做的,偷了人家吃喝的钱来换吃喝,这事儿其实也挺不合适的。

    赌徒固然可恨,但人家身上揣的没准就是救命钱,是走投无路了才去赌场搏一把生死的。若是连这个机会都给剥夺了,那是要出人命的。

    只有嫖最特殊,没啥关系。从没听说过谁因为丢了钱,今天嫖不成了,就要死要活的,不至于。”

    萧风虽然心里悲伤,但也被老道给逗笑了:“食色性也,对有些人来说,嫖不成比吃不成还难受呢。”

    老道却没有笑,他淡淡地说:“我当时也觉得自己偷得心安理得,是劫富济贫。

    有一天,我盯上了一个书生,我亲眼看见他从青楼里出来,兴高采烈,看来昨晚上爽得不得了。

    而且以我的眼力,一眼就发现他身上还有不少金银,这要是偷下来,足够孩子们吃上几年了。

    所以我就一路跟着他。想不到那书生把身上捂得很紧,就像捂着自己的性命似的,连我都难以下手。

    我忍不住又好气又好笑,一般去青楼嫖宿的人都是很大方的,像他这样视钱如命的架势还真少见,当真是把钱都花在刀刃上啊。”

    萧风点点头:“这就叫骑自行车去酒吧,该省的省,该花的花。”

    老道和陆炳都愣了一下,不知道自行车是啥,也不知道酒吧是啥,料想大概又是仙界的词儿,也不深究。

    “偷这种人,一个人是难以下手的,往往都需要有人配合才行。不过我是跑单帮的,所以我就往周围看是否有同行在。”

    萧风苦笑道:“你是要跟人临时合作,互相配合偷书生的东西吗?”

    老道傲然道:“我从不屑于与人合伙儿,何况我不能暴露身份给那些街面上混的贼,否则会惹麻烦的。

    我寻找同行,是为了黑吃黑。一般合伙偷盗的贼,都是有分工的。得手之后,为了不扎眼,都会分头跑。

    拿着财物的人注意力都在如何不引人注意地混在人群中离开,很少能想到有人会去偷他,反而更容易下手。”

    萧风心里闪过一句话:呐,这个就叫专业!

    老道眯着眼睛道:“果然,在一个当铺门口,哦,就是巧巧当初被抓的那家当铺门口,有两个人打起架来。

    在旁人眼里,这只是一场因为‘你瞅啥’,‘你踩我脚了’引发的纠纷,但我却知道这是演戏。

    果然,混乱之中,有上前拉架的,也有起哄的,撞倒了好几个人。等人们爬起来时,大家的人都不见了。

    那个书生惊恐地大喊自己丢东西了,人们第一反应不是帮他抓贼,而是赶紧检查自己的东西有没有丢。

    我也没管那个书生,只是紧紧地盯着在人群中逃窜的几个人,并准确跟上了身上带货的家伙。

    我在人群中下了手,用衣服包着的两块砖头换下了他怀里的包袱。那家伙倒也警觉,我刚一得手他就发现了。

    但我混在人群里比他溜得更快,他东张西望的也没能发现我。结果第二天,就看见他横死街头了。”

    陆炳点点头:“这事儿我知道,后来那几个贼因为这起人命案被抓起来了。

    他们一致承认,是因为怀疑带货跑的家伙私吞了全部财物,所以严刑逼供,失手打死了同伙。”

    萧风苦笑道:“人为财死,果然不错。不过你不会善良到因为死了几个贼,就洗手不干了吧?”

    老道摇摇头:“陆大人记得这起命案,却一定不知道同时还有一件命案。

    那个贼被同伙打死之前,那个书生就在城外投河自尽了。尸体顺水流出很远,才被人打捞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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