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忙道,「婶子您别着急,我爹记性特别好,肯定能想起来。」

    卢道良心中暗骂了一句专门坑爹的熊儿子,诚恳道,「我记性是还成,但这事儿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记得也是因为那走方郎中治好了我闺女,所以我才连带地记住了那汉子和孩子。那汉子拿的是外地户籍,从北往南走,具体去哪儿我就真不记得了。」

    这才正常,林父点头,「过去这么多年,大哥能记得孩子身上有胎记,已是记性相当好了。大哥可记得那汉子的模样?」

    卢道良描述道,「身量和个头跟我差不多,看岁数应该比我大几岁,眼睛挺亮,一看就是练家子,其他的就真不记得了。」

    沈戈继续问道,「伯父说当时派人护送了他们一段,护送他们的人,是您镖局的镖师?」

    卢道良遗憾道,「那人已经过世好几年了,我再仔细想想,要说想起什么来,我再跟跟你们说。」

    践行宴散了后,林如玉晚走几步,低声问沈戈,「你是想起了什么么?」

    沈戈点头,「卢伯父说话时,我脑袋中忽然闪过自己抱着药晚喝药的场景,没有前因后果的。」

    林如玉停住脚步,「那会儿你多大?」

    「很小。」沈戈低声道。

    林如玉惊喜道,「那肯定是在你进狼群之前的事。」

    他记事起就跟狼群在一起,后来出了狼群跟沈小岁进了乌沙镇,所以很小的时候,肯定是进入狼群之前。

    沈戈目光茫然,「我也拿不准是真事,还是做梦,这件事先不要告诉玄音和庄明他们。」

    林如玉点头,看父母和卢伯父便走边说话,便偷偷的,伸手握住了沈戈的手。沈戈立刻紧紧回握,把她的小手攥在手心里。

    此时,无声胜有声。

    因现在安州生乱,江上查得严格,匪患猖獗。所以卢道良这回押镖,走的是旱路。第二日一大早,众人送他们出了宣州城北城门,待卢家父女说完话,林父也与卢道良话别后,沈戈上前低声问,「伯父,永宁九年抱孩子经过您家的那个汉子,是不是留着一寸多长的络腮胡?」

    卢道良仔细想了想,「还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