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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郡。

    这里不如长安繁华,也不比洛阳古香古色,却自有一种静谧和安逸。

    城中绿植颇多,在炎炎夏日中遍是阴凉,清晰可见的绿色让人的心情也不由自主地放松下来。

    蝉鸣不绝,鸟鸣清脆。

    马车慢慢前行,吸引了许多乘凉人的目光。

    “听说齐郡以前并没有这么多树木,直到夏清风成为刺史,他刚一上任,便下令沿街栽种绿植,才有了今日的风景。”

    吕纯良赞叹道。

    自从听说夏清风棒打蝗神像后,他对夏清风的印象就十分不错。

    楼翎一边赶着马车,一边淡淡道:“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觉得这个夏清风很不对劲,为官之人,谁会费尽心思去种树?”

    种树并不能带来什么政绩,在所有官员都争相发展农业和商业时,他却一门心思放在种树上面,实在有些奇怪。

    吕纯良没有反驳,毕竟夏清风的身上确实有着太多的疑点。

    马车继续前行,上面的哮天却目光一动。

    好一只漂亮的母狗!

    只见前方跑来一只毛发金黄的大狗,街上的百姓见到这只狗却纷纷露出畏惧之色,连忙躲开。

    但仍有一个孩子被大狗撞倒在地,哇哇哭泣。

    大狗极为嚣张,对敢‘绊倒’自己的孩子毫不纵容,张开大嘴就在其腿上咬了一口。

    它的牙齿极为尖锐锋利,轻松撕下了一大块滴血的肉。

    就在它还要继续撕咬时,那孩子的父亲冲了出来,手持木棒,敲在了大狗的身上。

    大狗发出一声咆哮,眼中凶光毕现,朝着那汉子扑去。

    这恶犬似乎受过专业的训练,竟然专门朝着汉子的咽喉咬去,气势汹汹,动作迅疾,犹如饿虎扑食,专攻要害!

    那汉子明显是个老实的庄家汉子,哪里见过这种阵仗,一时间呆立在了那里。

    就在这时,一道箭矢如流星飞过,从恶犬的左耳射入,贯穿头颅,钉在了墙壁上,腥臭的狗血顺着箭尾一滴滴落下。

    恶犬呜咽一声,当即暴毙。

    哮天不屑地看了那只母狗一眼,心中非常鄙夷。

    空有一张好看的皮囊,灵魂却丑陋不堪,这种货色,狗都不要!

    楼翎收起弓箭,连眼睛都未曾望向那恶犬一下,听声辨位,百步穿杨,在旁人眼中的绝技,于她而言不过是随手为之。

    然而一道身影却挡在了马车前方。

    对方一身锦衣华服,镶金戴玉,满身的珠光宝气,面容英俊但过于苍白,望着楼翎的目光有几分玩味。

    仿佛看到了一样有趣的东西。

    “姑娘好箭法,不过打狗还需看主人,你杀了我的神威将军,它可是我用三千两银子买的吐蕃神犬,虽然不贵,但至少跟了我几年,有点情分。”

    贾仲元抚摸着自己的翡翠扳指,笑眯眯道。

    对方一看就是外地来的,乘坐的马车十分普通,倒是那匹白马十分神俊,让他有些心动。

    叔父的寿诞快到了,他老人家最喜欢骑马,若是献上这样一匹神马,叔父必然大悦。

    当然,身为登州首屈一指的富商,贾仲元自然知道不是强龙不过江的道理,对方既然敢管闲事,身份可能不太一般。

    刚才那女子的惊艳一箭,就算是登州军营里的将军,都未必能做到。

    故而他只是出言试探,并未直接威胁。

    楼翎继续赶着马车,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

    白马嘶鸣,吓得贾仲元连忙闪开,差点崴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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