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人挺消沉的,十天半月才难得来露个面。”

    叶凡心中压抑,一阵难过,这一切都是因他离开了这个世界。晚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谁能经受这样的打击。

    “您知道他去哪里吗?”

    “这儿还没有规划好,他就搬走了,听说是想换个环境,免得触景生情而伤感。”

    叶凡心中一叹,这还真有点不好找,不过好在老头告诉他,规划好有些人还住这个区,应该能找到几个老邻居。

    “我说小伙子,你这是宋装还是汉服啊,从哪买的,看你穿着它打太极还挺有感觉,赶明儿我也买一套去。”

    叶凡临走前,老头拉住他的手,问他身上的那身古装,用手摸了又摸,说质地还真讲究,是正经八百的好蚕丝。

    “北斗穿回来的……”叶凡心中很乱,下意识的回答道。

    “北斗商场吗,这儿可真有点远,我这老胳膊老腿还真有点犯憷去那儿。”

    “是有点远……”叶凡差点没说漏嘴,这老头话可真多,他快速醒过神来,跟他告别。

    在离去前,老头好心提醒他,说他头发太长了,就说现在是一个彰显个性的年代,但上岁数的老人还是看不习惯。

    叶凡无言,摸了摸浓密的黑发,幸好是披散着,没有插根木簪,不然指不定怎么被人指点呢。

    不过,二十几年过去了,在这彰显自我、风气很放的开的年代,没什么人围观他,顶多诧异的多看他两眼到边了。

    叶凡出入很多个小区,以强大的神识扫过,一个又一个的排查,依然没有见到一个老邻居。

    半日过去了,他没有任何收获,远比一场生死大战更让他疲惫,这是心累,患得患失,怕是一场悲剧。

    他仰靠在路边的长椅上,身心疲惫,怔怔的看着天空,有点等不下去了,想依靠神通进入相关部门,调取档案。

    “叔叔,叔叔,你这古装在哪买的?”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眨巴着漆黑的眼瞳,一点也不怕生,跑到近前来问道。

    “从勺子星带回来的。”叶凡一本正经的说胡话。

    “骗人!”小家伙很气愤,皱着鼻子,眨巴着眼睛,但还是很希冀,道:“你告诉我好不好,我也想让妈妈买。”

    “景轩,你在干吗?”不远处一个少妇走来,将小男孩唤走,领到一辆车前。

    小家伙很倔强,不依的说道:“妈妈,我喜欢那种衣服,先不要回家好不好?”

    “老土死了,二十几年前的非主流装都比它好看。”少妇将小男孩抱上车,快速远去。

    叶凡哑然,当年他们这一代被某些专家称作垮掉的一代,九零年后的一些人被叫做非主流,而今想来,一零年后、二零年后、甚至三零年后的孩子都该“崛起”了吧。

    “咦,刚才那个女子有点眼熟,她像谁呢?”叶凡突然一惊,努力回想,觉得很像一个人。

    蓦地,他快速起身,隐去身形,缩地成寸,追了下去。

    在而今的地球上,道行被压制,修为像是掉了一大截,远不如从前,但叶凡毕竟快斩道了,依然很强大。

    离开商业街,不久后他跟随这辆车进入一个环境还算不错的小区,少妇将男孩抱了下来。

    “妈妈,我不开心了,你不帮我买古装,我不跟你好了。”小男孩噘着嘴。

    “乖,你穿那种衣服会成什么样子,很难看。”少妇哄他上楼。

    “请问你是刘叔的女儿刘茜吗?”叶凡上前。

    “哇,叔叔你也住这里?妈妈,我要这身古装。”小男孩叫道。

    “你……是谁?”少妇很警惕,一个陌生的男子跟来,让她有点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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