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可惜他唯一没算到的是,雷霆佣兵团是用枪的老祖宗。敌人的枪板机一扣,雷霆集团佣兵团的人就会感觉的到,动作与感觉就象形与影一致。刚一感觉到,就采取了相应的行动措施。

    毫无例外,尼逊躲在绿化灌木丛中,刚扣动板机,云彪就感觉到了,连大口径手枪的特有的响声都听出来了。身子也就动了,横移一步,子弹从身侧穿过,落在空地上。好在夜色已晚,街上的行人已经稀少,否则的话,一定会有人遭遇无妄之灾,挨上冷枪子。

    云彪在移步躲避子弹时,同时出枪、打开保险,击发,一系列动作,几乎是同一时间完成。可惜尼逊刚学会使用枪支,就放弃把传统优势做为第一手段,选择枪击为第一手段,和云彪搞枪战。尼逊的新技术应用,却是班门弄斧,选错了对象。

    尼逊和云彪玩枪,显得太幼稚了!枪一响,就引起了云彪的回击。枪声不但没给云彪送去致命的子弹,反倒把尼逊暴露了。云彪一回击,尼逊原本具有的暗袭优势马上尽失,转变为和尚头上蚤子,暴露无遗,转为劣势的一方。

    论玩枪,云彪甩尼逊几条街,尼逊哪里配作对手。云彪在躲过尼逊第一枪的时候,就回击了一枪,虽然没瞄准,只是随便一枪,却也能不偏不倚直奔尼逊眉心。尼逊吓的魂都没了,大吼一声,七阶修为的罡气全力喷发而出,直冲子弹。

    尼逊发出的强大的罡气把子弹冲的一偏,迟缓地从脑袋旁边擦过,把尼逊的头发烧焦,发出难闻的臭味。

    尼逊大惊失色,想冲上前去与云彪肉搏。可惜一步失去先机,接下来步步被动。云彪没有给他肉搏的机会,手枪打成了连射,象机枪一样。尼逊顾得了头,顾不了胸,顾得了手,顾不了脚,手忙脚慌地乱了章法。

    尼逊无法与云彪决战,别说进攻,连防御都做不到。尼逊暗道晦气,得赶快逃走,若稍慢一点,就会丧生在这个家伙的枪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