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吏治大整顿,也可以说是罗志学安排的一场角斗场,徐龙泽带着一片人,和其他派系的高级官员们进行角斗。

    甭管谁赢谁输,罗志学都能得到他想要的:一批高官的人头!

    不管如何,罗志学永远都是那个赢家!

    这就是身为统治者的特殊优势。

    当你知道了罗志学搞吏治大整顿的深层次目的只是为了杀一批贪官,对其他官员形成威慑,同时让民众乐呵乐呵,释放内部压力后。

    那么你对大楚帝国的一系列吏治行动就能够非常好的了解了。

    对督察院派出去的巡察御史的一系列看似很奇怪的举动也就能够理解了。

    承顺四十五年十月,大督察院派出的南洋巡察御史组乘坐轮船抵达马六甲省府新加坡。

    巡察御史的到来,让当地的官员们一个个如临大敌……没办法,混官场的,谁还没几个对手啊……万一对手拿出证据举报上去,那可就分分钟完蛋了,这能不怕嘛!

    所以,虽然来的巡察御史组,带头的组长也不过是个从三品的佥都御史,但是马六甲省这边却是连巡抚大人都亲自到码头迎接,给足了巡察御史组面子。

    这不给不行啊……别看带队的只是个从三品的佥都御史,但是这些巡察御史组的组长可都挂着一个很特殊的名头,那就是:奉旨巡察某某省吏治事。

    用直白一点的话来说就是,这是钦差……

    他们有权限对巡察省份里的正三品以下的所有文官进行调查,指示巡警执法机构进行逮捕,然后提起公诉。

    换而言之,除了巡抚和布政使不能处理,其他所有官员他们都能直接处理,而这也不意味着巡抚和布政使就能高枕无忧……因为贪腐这种事情,往往抓一个就能带出一大串,这巡抚和布政使手底下也会有心腹嫡系啊,这心腹嫡系如果被逮了,他这个巡抚或布政使差不多也就当到头了。

    其实大楚帝国里的御史们,哪怕不是钦差,普通御史的权限也非常大,尤其是针对官员上。

    地方上,哪怕是一个普通御史,他都有独立的权限对该辖区内的所有文官,甚至是高出他好几个品级的官员进行调查。

    而地方上的官员往往无法抵抗……这是因为大楚帝国里的督察院体系,是和地方行政体系完全分开的,其人事,经费等全都是独立于地方行政结构。

    换句话说,御史们不归地方官员们管理……只接受上级督察院的管理。

    和司法单位里的巡警,接受地方和单位上级双重管理是不一样的。

    大楚帝国的地方行政机构里,是有多套相互独立,互不统属的机构,分别是巡抚衙门,知府衙门,知县衙门这些地方行政机构。

    但是除了这套传统意义上的地方行政机构外,还有三套独立,互不统属的机构。

    那就是税务机构、督查机构以及审判机构。

    税收的事,全部归属税务机构管理,地方行政机构是没有任何插手的余地的……包括税务执法权。

    而监狱,司法管理,公诉,监察百官则是督察院的业务范围。

    审判机构更单纯,只是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模糊不清的法律作出解释。

    地方行政和这三套机构,是相互独立的,谁也管不了谁。

    这也造就了税务和督查、审判三大机构的高度独立性,甚至可以说,哪怕是地方上的巡抚,也没有权限对一个刚入职的从九品督察院科员发布任何命令……督察院人事就不归地方行政机构管。

    同时理论上一个刚通过考核的最低等的御史,即从七品御史,也能独立的对辖区内的任何一个官员进行调查。

    顺带一提,也别以为从七品的御史很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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