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另有他图,刘之凤思索片刻也不好推辞,只得死硬到底:“臣自然愿改,臣乃大明臣子,断不会与胡夷风俗相近!”

    虽然心里很是忐忑,但刘之凤自问身上貌似没有半点胡夷的习气与特征,太子好像抓不住什么把柄,更不可能借此来大做文章了。

    幺鸡意味深长滴亮出自己挖好的大坑,和颜悦色地说:“胡夷留指甲,劳烦刘爱卿把手上的指甲都剪了吧,免得被认为与胡夷风俗相近!”

    太子刚说完,薛国观都知道“大势不妙”了,自己又有好戏可看了。

    你刘之凤也不想想,要与太子明里暗里较劲,哪有那么容易?

    君不见内阁都被弄得或伺机迎奉,或默不作声了么?

    被太子这么一说,你可怎么回答?真是自寻死路!

    被太子质问于此,刘之凤反而不再害怕了,老气横秋地说:“殿下,这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乃是彰显孝顺之举,岂容轻易修剪?此雅风上溯至夏商时期,已然流传千年,历朝历代皆是如此,绝无改之理也!”

    让对方剪掉养了一辈子的指甲,如果这话从普通人嘴里说出来,想刘之凤这样的老先生都会跟你拼命。

    除了衣服鞋帽之外,头发与指甲是明代有修养人的最主要标志之一,文人不留指甲那简直比藩王还稀少。

    幺鸡就喜欢这样的老顽固,教调起来异常好玩:“本宫太祖皇爷爷起兵时都不曾留指甲,因为深知指甲碍事,即便手持兵刃都无法发力。说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并非真的没有力气,皆因指甲过长。若是发力,指甲必然断裂,疼痛倍增,又怎能劳作?本宫太祖皇爷爷出自贫苦百姓,刘爱卿莫非看不起?刘爱卿可知赵武灵王所推崇的胡服骑射?我朝骑兵皆传承于此,骑兵乃是胡人所创,随后被历朝历代视为保家卫国之精锐力量!刘爱卿将上古遗风挂在嘴上,信誓旦旦地说不与胡人相近,然而身存胡人之端倪,在我朝为官,却表里不一,可是三心二意?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刘爱卿如今出尔反尔,焉能履君子之言行?”

    小树不修不直溜,人不修理茛纠纠。

    作为帝国太子,幺鸡秉承了大怼朝的既定国策。

    只有够不着的,没有不敢怼的!

    怼完内阁,怼六部,怼完尚书,怼侍郎!

    先把首辅与内阁给怼灭火了,再转移火力,去怼六部官员!

    不知道自己百年后的庙号里,会不会有个怼字……

    太子只言片语便给这位刑部左侍郎扣上了怠慢圣上的帽子,这还了得,刘之凤在大惊失色之后,急忙为自己辩解道:“臣自入朝为官以来,严持恪尽职守之道,自问没有丝毫私心可言,接手之事,皆秉公处理,时至今日,未曾收受一两金银,天地可证,同僚可举!臣受皇恩,业已感激不尽,誓要一心忠君,每谏之言皆出于实情,发自肺腑。今有风俗之事,臣秉承夏商之遗风,兼我朝之孝道,绝无仿照胡虏外形之意!”

    刘之凤万万没想到太子居然可以从留指甲的事情一直牵扯到太祖高皇帝上,方才十岁却有如此心境,口舌之犀利更是惊诧朝臣,诡辩之才绝不可低估。若不是自己为官清廉,秉性淳厚,太子未有把柄可握,只怕又要落到陈必谦与李觉斯类似的下场了。

    幺鸡意识到自己碰到了一个又臭又硬的石头,不听话不说,还没法下狱,只能一脚踢开:“既然刘爱卿深信自身无错,本宫以为爱卿年事已高,体质渐衰,那便致仕,回乡颐养天年吧,今后年俸一百五十两!”

    老子也是为你好,原来这货可是遭到首辅周延儒的诬陷而被甩锅爹下狱,崇祯十四年冤死狱中,享年六十九岁。

    所以看得出来,薛国观没干什么好事,他的继任者周延儒,也就是堂堂的东林傥魁,其德行还不如薛国观。

    薛国观不学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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