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们说国王是暴君,吉尔伽美什也说自己是神,兼有神性跟人性。

    他让整个阿拔斯都要随他的命令行事过活。

    有一天,我被贵族们说动,自认是英雄,我要拯救阿拔斯,于是,我杀了这辈子唯一的挚友。

    结果,国家并没有因失去一个暴君变的更好,于是,我又带人杀了鼓动我杀王的贵族,把王的弟弟给扶上去,可这时,我得罪所有人,王国之大,东至杰宾,西至圣城,几百几千里的土地,却没有我站的地方了。

    我的妻儿都被暗杀了,我教过的弟子,拿着剑对我。

    我的老师们,说我是叛徒。

    我就离开了阿拔斯,四处流浪。”

    恩奇都就像是正说一个事不关己的故事。

    蓝胡子又道,“你为什么不当王,拯救你的领民?”

    “我不佩,我拿拿剑还可以,但剑无法让干旱的土地长出小麦,无法让不公的案件得到平反。

    我当王只能以杀戮治国,甚至还比不去死去的吉尔伽美什,至少,贵族怕他,而不怕我,人要有自知之明。

    当我明白这道理后,我的剑越来越快,出剑时不怕死,也无杂念。

    我的身体损耗越来越严重,但是单打独斗下,再没人可让我受伤,我也越来越热衷提升实力。”

    蓝胡子又道,“你那把是什么武器?为什么不用真剑?要用一把没开锋的铁条。”

    恩齐都拿出铁棒,上半身被各种武器砍掉部份。

    “这铁条,跟无数好手交战过,他们的记号都留下于此,这剑靠他们的砍杀而成,集众英雄之力而改变形状,他才是最强的剑。”

    本来铁条还要两分口径,但都在交战途中,被其他好手的武器砍去几分。

    “不,还有英雄五剑,你该听过吧?”

    “你们世界的圣剑,我知道。”

    “你应该去找那些剑的主人,让他们也在你剑上留下记号。”

    蓝胡子一方面理解恩奇都的追求,一方面又想让他去让那些手持英雄剑的英雄王受伤。

    “现在最强的剑,就是七星剑,消灭巨人的圣器,也是屠龙之剑,就在意大利,布兰.查曼手中。”

    布兰用黑胡子假死之事,跟柴苏联手诈骗自己,已经随着通峡之战曝光。

    她对血亲之仇黑胡子更加痛恨,连带布兰等人也是。

    海贼杀人如麻,即便一时的恩惠,但他们最终还是会考虑利益,这便是自私自利的人性。

    “杀了巨人的,不是一个叫阿诺的剑术高手吗?我路过岸边时,听一些海员说过,这人是北意第一快剑。”

    “他就是布兰的手下,远比不上布兰,没有人能用剑胜过布兰,连轰动黑海的帖木儿都不行。”

    帖木儿这名字,恩奇都就听过,草原龙王。

    随着时间经过,布兰,柴苏,巨人,帖木儿这些人的名字都已经传开。

    连阿拔斯的首都巴格达都听过布兰的名字,得到跟其他英雄王一样的待遇。

    “布兰.查曼。”恩奇都念了一次这名字。

    身上再度散发霸气。

    这种感觉,靠的很近的蓝胡子都忍不住手抖,太过可怕,简直是无情的杀戮机器。

    此时乃黑暗时代后,最多强者问世之时。

    从天竺到西大陆,亿人之中,这一代人共有十人练出霸气。

    霸气因人而异。

    后兴起意大利,建国号“神圣罗马”的帝国兴起后,有位叫薄伽丘的学者。

    写了一本书,“十日谈”。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