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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音,登山宝训提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此非报复,而是以相同行为来遏止行恶之人,更高者,以善行宽容罪恶,伸出右脸,让其再打,心中不计荣辱,日后自有主公平审判……”

    很不错的制式回应,此题让这位年轻老师接受。

    接着。

    “若人有恶行,那主的怒气将持续多久?”

    “永远!因“耶利米书”中提到,因你们引起我(主)之怒火,我(主)之怒火燃至永远。

    “短暂!在“弥迦书”中提到,主永远慈悲,心怀怜悯……”

    这题两个回答,第一个问题是布兰答出,第二个还是由教士派学生说出。

    布兰发现,自己这边的贵族派弟子,经学不太行,自己比他们不知道高到哪去了。

    这个题目西蒙曾教过布兰,光明教大家庭中,因经典众多,加上抄写时产生的错误,所以许多教徒信奉钻研的教典,一拿来比较,常有部份经文抵触,而后世教士开始在辩经讨论上,想出“圆融”的说法,使矛盾处抵消。

    “你们两组,互换立场,就各自答案再做出补充。”

    教士再换一种考法,并且之后的问题更加艰涩。

    有的经典布兰听都没听过,但教士派学生或多或少都有人能沾上边。

    这些学生将来多以成为神职教士会主,日复一日沉浸圣典中,布兰没有要走这条路,以他如今掌握的经学,按步就班便可顺利毕业。

    几日后,布兰的名字,很快在几位管理职修士的口耳间相传。

    几乎每门课布兰都达到学生中的前五甚至前三水平。

    在数字的计算,更是聪慧敏捷,直逼天才。

    那是自然。

    前世数学还没忘,加减乘除等心算技能压身,布兰对数字方面反应很快。加上还写的一手好字。

    这便要拜祖父霍华德之故,布兰写的一手轻瘦挺直的拉丁文字,鹅毛笔落下,每道断笔,连笔都富有美感。

    抄写是极为重要之才能。

    修道院固定三位修士跟三位抄写学徒,日以继夜的拿起鹅毛笔跟芦苇笔,小心翼翼地将神学经典,工整无错漏的写在每一页纸上,最后集结成书,将这些福音透过市场,送至每座工房,贵族,甚至商人的手里。

    布兰这手字让教士抢人,最后成为每院皆去,再让布兰自主决定,布兰后决定先入先法学院里帮忙。

    数学跟财政同归在法律学科里面,所以在各领主辖地任职的教士,往往还兼任财政总管一职。

    比如法兰克帝国的财政总管,过去一百年,有八十年是国中大主教接任。

    由于布兰掌握的数学知识被认可不用再学,每当上数学课时,布兰便被许以帮忙抄写誊录文书的重任,计算修道院的各种物资收入跟支出。

    更令教士开心的是,布兰还精通教士间的“手语”。

    最早时期,修士认为进食时不宜开口,所以发明手语来表示加盐添油等。还来又因应教士的闭言修行,跟救济俗世收容聋哑人士之故,手语的用处增大,成了必学。

    会手语表示即便布兰有不懂之处,也不会出口打扰旁人抄写。

    五日,十日,五十日,一百五十日……半年很快过去。

    布兰待的很好,同龄人没人敢欺负他,甚至还主动与他交好,半年后,布兰更被任命为学生首席,没人不服,布兰优秀到他们没有一点脾气。

    甚至在武术课程时,还被他一手飘逸的骑术给震撼到了,连克里斯蒂安这个从小骑马的东欧少年都追不上布兰。

    毕竟布兰是被霍华德当做“君主”培养的,只要他想骑马,任何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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