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都过了冯翊郡,咋还没追上那俩人,难不成剑西来他们也被人家。狗撵兔子了。

    想到兔子,李太平的肚子就很不争气的叫唤起来。好在大兴城到东都这段官路经过许多郡县,想吃饱饭是没啥难度的,当然前提是兜里得有银子。

    若是一年多以前的李太平师徒,恐怕这阵子就得到林子里打野食去了。现在不一样了,李太平有银子了,而且多的可以娶上成群的娇妻美妾。

    平阳镇,紧邻官道,一条主街很是热闹。铺在上面的大青石,经理数百年风霜早已磨得油光铮亮。

    小镇中央三层高的八角楼旁有家百年老店,他家的腊肠别具一番风味,过往商旅大都选择在此处歇脚。吃喝后还得买上二斤,或路上吃,或带回家里让娃儿吃个香。

    迎宾酒楼,比八角楼矮了一头,午时这里早已人满为患,大门外还排起了长龙。凡是吃过他家腊肠的,此时哪怕晒得直冒油,也要吃上一口才肯甘心。

    李太平是个吃货,见到好吃的便迈不动步,这一点像极了老道士。

    大热天的,他背着个剑匣,从迎宾酒楼前走过,那股子肉香打无处不在的缝隙中飘了出来,李太平顿时坠了云雾里。

    李太平最喜欢小动物,少吃一顿都觉得缺点啥。这不,美味涌进鼻腔,不由吧唧嘴说道。

    “熏兔、酱鸭,咦——这是什么肉味。”

    李太平扭过头,望着迎宾酒楼,又看了看排起的长龙,一跺脚抵着头快步走了过去。走了没多远,残留鼻腔里的味道,还是让他没忍住,折返而回……

    队伍很长,李太平足足等了半个多时辰,可算再有五六个人便排到他了。正活动筋骨,准备大快朵颐,却见一伙人大摇大摆的插了队……

    为首的年轻郎君,羽扇纶巾,长衫配玉,风度翩翩,可谓一表人才,任谁见了都要竖起大拇指夸上一句“人间龙凤!”。

    不过李太平不这么看,在他眼里这人模狗样的家伙,应当是个吃人饭不拉人屎,说人话不办人士的狗东西。

    规矩不是给一个人准备的,是给大家准备的,那么你不遵守规矩,自然有人不乐意。

    这不,还未等李太平开口,便见身后走上来一位年轻书生。

    “这位公子,在下玉满楼,想跟公子说一句。咱们都是读书人,读着圣贤书,就要学圣贤处事才好!”

    那翩翩公子回过身,轻摇折扇,望着粗衣背书箱的年轻公子微笑道。

    “这位玉公子言之有理啊!不过,这次玉公子可是打眼了。古语有云,穷读书,富学武,你看本公子这身打扮就知道了,本公子可不是读书人,而且本公子就喜欢打那些仗义执言的读书人。”

    “小的们,给我打!”六七个彪形大汉,撸胳膊挽袖子,将玉满楼围将起来……

    “且慢!”

    只见玉满楼将书箱取下抱在怀中,随后往地上一蹲。

    一阵拳打脚踢,呼喝叫骂,玉满楼由蹲着变成了躺着,不过手中依旧抱紧了书箱,嘴巴死死的咬着,没吐半个求饶字……

    李太平别过头去不忍再看,不是他没有侠义之心,而是这事他不能管。

    他得让那玉满楼知道,读书人讲道理是要分场合的。幸亏这是光天化日之下,人流密集的小镇之中,这要换成荒郊野岭,估计玉满楼就得喂野狗了。

    翩翩公子轻咳一声,那些大汉忙停下手来。只见其要着折扇走上前去,俯下身望着那紧紧搂着书箱的玉满楼,再次微笑道。

    “本公子就想让你长个记性,本公子可不是老百姓,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朝我叫唤的!”

    说着站起身来,扇子一摇,当先跨入迎宾酒楼。

    酒楼门口,小二点-->>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