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中士,就算我一夜十次,第二天依然可以单手干翻你,这你就不用担心了,有时间的话可以去参加我的婚礼。」林风顺便邀请了豪尔中士。

    「好的,我会去的。说实话,你是我见过综合素质最厉害的士兵,我现在依然无法想象你这么瘦弱的身体里面是怎么蕴含那么强大的力量的,以后要是上了战场只要不死那绝对会是战斗英雄。」豪尔中士走过来坐在了林风的身边。

    别看豪尔中士和林风这么亲近,那是因为林风的能力完全折服了他,其他人则是对他又敬畏又害怕,动不动的就要被他惩罚,要么去洗厕所,要么去拉练,所有人对他都敬而远之。

    「豪尔中士,那恐怕要让你失望了,我是不能杀人的,我是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教义上说我是不能杀人的,我只能是一位医务兵,要是没有威胁到我生命的情况发生,我想直到我退伍,我都不可能杀一个人。」林风道。

    「哈哈,没关系,我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天生的战士,到了战场上就由不得你了,像你说的那种情况时时刻刻都在发生,我想你见到小鬼子的时候,还没等他们打你,你就已经忍不住要开枪了。」豪尔中士完全不在乎林风的话,反而一脸肯定的道。

    这话说的林风有些郁闷,自己当然不是什么基督教徒,自己杀的人都已经数也数不清了,就算是杀人最多的军人都没有他杀的多,杀气和煞气似乎已经融入他的血液了,举手投足之间就会有表现,被豪尔中士看出来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到时候再说吧,反正我母亲,一位超级虔诚的基督徒,是不允许我杀人的,要是我真的杀了人,我就告诉她,是你逼我的,我可是个好人。」林风笑道。

    ......

    总体来说,林风的军营生活还是非常舒心的,就连他的臭袜子都有人抢着洗,托厕所或者是在厨房帮忙,自己都完全不用动手,那些见识过林风强悍的人就抢着干了,尤其是曾经被他吓唬过的那个诺兰,老是喜欢围着他转,各种活抢着干,是林风的头号小弟。

    「老大,我能去参加你的婚礼吗?」诺兰帮林风把衣服收回来叠整齐,放在床上,然后对林风道。

    「可以啊,你可是我在军营里最好的朋友了。」林风感觉这个小胖子也是个有意思的人,或许他有那什么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自从被林风教训之后就一直喜欢跟在林风后面跑腿。

    又度过了悠闲的一个月,终于到了放假的时候,作为新人王,林风的假期当然是第一个被批准的,然后他就带着十几个要跟他回家参加婚礼的人一起坐车朝着教堂而去,多萝西已经穿着婚纱在教堂等着了,他之前就接到了多萝西的来信,说她已经将所有事都安排好了,只等他回去就原地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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