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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林风等人到地方的时候已经是接近黄昏了,所以众人在向导的建议下找了一处平坦的地方开始扎营,十五辆车围成一个圈,中间搭上帐篷开始埋锅造饭。

    不理会众人,林风拿着相机开始记录这里绝美的景色,并拉着莎莎开始给她拍照,就在不远的地方有成群的斑马正在吃草,还有角马,长颈鹿等等,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美好,黄昏的太阳把草原照的一片金黄,更增添了几分苍凉。

    众人都非常兴奋,除了几个做饭的,其他人全部都开始在营地周围四处走走,林风告诉他们不允许离开营地五十米,否则将很可能遇到危险,隐藏在暗处的狮群,臭名昭著的狒狒,无处不在的毒蛇,在这里不管在哪里都要时刻提高警惕,否则很容易丧命。

    就这样,林风在非洲的生活正式开始了,在这边待了七天,近距离接触了这里的野生动物,看到了好几场生死搏杀的场景,每一个动物为了生存都在拼尽全力,不敢有半分的懈怠,即使是狮子也不能保持自己的霸主地位,林风就刚好看见一头狮子在捕猎长颈鹿的时候,被几蹄子踢死的场景。

    林风也算是圆了自己的梦,从小的梦,小的时候看人与自然,长大了看各种纪录片都在演绎非洲草原的魅力与壮阔,此次体验可以说是梦想照进了现实,于是一周以后林风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准备去完成自己的任务了。

    从没有人烟的非洲大草原忽然回到还算繁华的沙城,也是让林风一阵的唏嘘,这个系统还真是强大,让自己可以体验各种各样的人生,这些体验绝对是人生最宝贵的东西。

    在现实世界,林风又呆待了三天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情,又看了几遍鬼吹灯的电视剧以后就决定要开始任务了。

    “哗!”熟悉的穿越感袭来,林风只觉得眼前一闪,自己再次睁开眼就已经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一个地方。

    应该是在北京火车站,只见周围到处挂着各种那个时代的标语,人们行色匆匆,穿着也是那个时代特有的,宽大的西装,蓝色、灰色的鸭舌帽,的确良衬衫,刚刚开始流行的牛仔裤......

    所有的一切都在提醒林风这是个怎样的年代,可是让林风奇怪的是,这次却没有任何记忆的灌输,林风连忙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土黄色的外套,灰色的休闲裤,脚上一双皮鞋,自己的身份应该算是个中产吧,至少还能穿个皮鞋。

    肩膀上挎着一个帆布包,林风打开一看,里面有不少东西,自己的身份证,还有一塌钱,还有一些零碎的生活物品,正在林风想着自己该干什么的时候,系统“叮!”的一声,林风连忙打开一看,原来是系统提示,距离剧情开始还有两个月的时间。

    “这次还不错,给的时间比较充足,看来得找地方弄点装备啊。”

    林风想了想,决定去米国弄点钱,弄点装备,不得不说当时老米的准备还是不错的,再加上买枪什么的比较方便,就是怎么去,这是一个问题。经过再三的斟酌,林风决定先坐车到广东,再伺机偷渡到香港,再从香港偷渡到米国去。

    正好现在就在火车站,于是林风直接去售票处买了去广州的车票,自己包里的钱不少,所以林风直接就买了卧铺,有钱就要享受,何况现在就是去挣钱的,不把自己伺候舒服了,怎么有劲弄钱啊。

    躺在自己的床铺上,看着来来去去的的各色人物,林风忽然觉得还挺好玩的,看他们的穿着,听他们的谈话,似乎自己现在站在上帝视角,看着芸芸众生。

    林风也没什么兴趣和这些人说话,在陌生人面前林风基本上是不会去主动攀谈的,于是就直接躺在床铺上闭目养神了,脑海里想着怎么弄钱,弄到钱和装备应该怎么接近胡八一和胖子他们,让他们盗墓的时候也带上自己。

    想了半天,林风忽然发现,自己之前的决策有问题,现在是八十年代,香港古惑仔最为盛行的时代,满大街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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