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虽然这本来就不是我们的。”

    其余四人立马下车前去枪店搜刮武器弹药了,十分钟以后,林风就看到他们一个个全身都挂着各种枪,手里也提着子弹,而爱丽丝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她在电影里所穿的那件性感的衣服,身上挂着各种武器,看起来一下有了一种彪悍的感觉。

    “好了,现在换你们来看着车,我去挑几件适合我的武器。”

    林风自顾自的走进枪店,不管什么枪,手一挥直接全部收进了空间,等他从枪店出来的时候,里面已经连一个子弹都没有了,而在他的腰上则是两把M29左轮手枪,插在枪套里面,手里拿着一把雷明顿M870,肩上斜挎着两圈子弹。

    之所以这么搭配,是因为林风觉得这么搭配起来会显得比较帅,和某些米国大片里面的男主角一样,再加上从超市里顺来的蛤蟆镜,林风觉得自己完全可以去好莱坞拍戏了。

    “莱恩,我们是去打丧尸,不是去拍电影,你搞什么啊?”瑞恩看到林风的打扮不由得嘲讽了一句。

    “你懂什么,打丧尸也要打扮得帅才行,这样,待会儿在我打丧尸的时候,你拿着相机给我抓拍几个帅帅的镜头,然后洗出来照片,贴在你们的床头,可以让你们好好的欣赏我的英姿了。”林风不知道自己怎么忽然变得骚包了起来,难道是要打丧尸了,肾上腺素分泌过多?

    其他几人只是无语的看着他,并不想接他的话,林风只好开车继续往前走,没一会儿,车就被迫停下来,因为前面已经没路了,被一辆辆横七竖八的我汽车挡住了,几人只能下车步行,

    林风手里提着一把廓尔喀弯刀,俗称狗腿刀,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偶尔会有丧尸朝他扑过来,就被他轻描淡写的砍掉了脑袋,感觉和切菜差不多,林风有些惊喜的看着手里的刀,

    “鲍勃真是个好朋友啊,这刀实在是太适合我了,马特,我看我们离开的时候可以去看看鲍勃一家人,要是他们还活着,我们可以带上他。”

    “随便你,我没有意见。”马特看着周围的丧尸回了一句。

    “哎,你们说,我们也算是个精英小队了,不如取个名字吧,这样也算是师出有名啊,以后我们将在人类历史上写下最为光辉灿烂的一笔,要是以后历史书介绍我们的时候,我们没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会被小学生鄙视的。”

    林风此时的思维开始变得天马行空,几个人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和前几天在蜂巢狂砍丧尸的莱恩到底是不是一个人,他们已经有些怀疑了,不过瑞恩却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提议,于是道,

    “不如我们就叫拯救者小队吧,意味着我们将拯救全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