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点印第安人样子,怎么可能有印第安人的血统?

    尼古拉斯.罗斯福却振振有词道:“没错,我身上的印第安血统的确非常稀薄......就和詹妮弗公主一样稀薄!”

    他特意提及了詹妮弗.蒙特祖玛——这就是个肤白貌美的黑发小“胡姬”,甚至长得比大部分的西班牙人都要白,看上去当然不够印第安。但她的的确确有印第安的血统!她可是阿兹特克王室的嫡系后裔,目前还是阿兹特克王国的第二顺位继承人。谁能说他不是印第安?

    另外,那个蒙特祖玛王看上去也是个老白男......也许没有罗斯福那么白,但他看上去也不可能是什么印第安人啊!可人家就是如假包换的印第安!

    所以,如果詹妮弗公主和蒙特祖玛王都是印第安,那谁又能凭长相说尼古拉斯.罗斯福不是印第安?

    朱怡镁正不晓得该不该承认尼古拉斯.罗斯福是印第安人的时候,他的弟媳詹妮弗已经开口用拉丁文发问了:“罗斯福先生,你们美利坚自治领的人民真的认为自己是印第安的后裔?”

    尼古拉斯.罗斯福一听这话,就知道有戏了——这个小美人对他这样的老白男印第安有认同感!因为她也是个小白妞......大家都是印第安白人!

    “公主殿下,”尼古拉斯.罗斯福说,“我们和您一样,都是混血,拥有印第安人的血统!也许我们的父系祖先在英国人的驱使下参与了对印第安人的屠杀,但他们也和印第安女性结合,生下了混血的后代!”

    他说的情况肯定是有的......种族灭绝的事儿都干了,还差一个强行牵手吗?那年头套套是非常稀罕的,只有乱搞床上政治的欧洲贵族们才拥有,北美流放犯哪有啊?

    所以北美十二州殖民地也是有印欧混血的,不过数量不多。因为北美流放犯中还有许多是为了躲避英国和欧洲的宗教迫害逃来的新教徒、清教徒,他们通常都是一大家子一起来的,男人们都有合法的牵手对象。而且当时的清教徒和新教徒都比较保守,不大会给印第安女性留活路。只有那些因为在英国犯罪而流放到新大陆的男子,才会干出那样不体面的事儿。

    但谁也不能否认十二州“流放犯”是有那么一丢丢印第安血统的......哪怕百万分之一,那也是有啊!

    詹妮弗转过头,用一口流利的“商语”,笑着对朱怡镁道:“大王,如果美利坚自治领的人们都自认为是印第安人......那么这个自治领将会成为一个和阿兹特克友好的国家,同样也不会对殷家汗部够成任何威胁。因为身份认同,就是政治立场!”

    蒙特祖玛的这个女儿比朱策凌大三岁,今年已经十八九岁了。而且她还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后来又被当成阿兹特克第二顺位继承人培养,当然知道身份认同是怎么形成的,又是如何成为政治斗争的重要项目的——通过她接受的教育,她知道西班牙的天方教徒是怎么被洗成忠实的天主教徒的。而她跟着蒙特祖玛王在阿兹特克革命中的亲眼所见,也让她知道了一群根本没有阿兹特克血统的人,是怎么把自己变成阿兹特克人的。

    另外,她也知道身份认同也是国际政治斗争中的重要项目——宗教信仰就是一种身份认同!而民族认同,同样是重要的身份认同。

    如果美利坚自治领的人民都认同自己是“印第安白人”,那么这个自治领就会变成西方基督教文明中的另类......而且它的自我认同还会让它和阿兹特克保持友好关系。

    对于遭到北大西洋联盟封锁的阿兹特克国来说,出现一个和它友好的美利坚自治领,无疑就是在北大西洋联盟的封锁线上开了一个大窟窿。

    通过这个窟窿,阿兹特克国就能更好的发挥东西方贸易桥梁的作用。而且蒙特祖玛的至圣教传教士也能通过美利坚自治领的地盘进入阿巴拉契亚山脉......这对扩张阿兹特克的影响力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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