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互联网公司不都动不动多少亿美元起步吗,我这两百万就收购简直白菜价。

    然后又不得不提到大金毛这个家伙一贯的谈判风格。

    他习惯于用海量资金砸人,把对方砸懵,才可以得意洋洋的收割。

    从米高那听说荆小强两百万美元收购了互联网公司,他也不像那些风***司那么评估知道价码,也以为真的就这么值钱。

    然后故意来跟荆小强谈判时候极限施压,上手就梭哈,五千万美元!

    这是他能调动付出的所有,不然后面再增加就只能给飞机和女儿了。

    无论偷鸡牌、神仙牌,都应该被砸出原形来。

    如果对面不是荆小强这个妖孽,绝对奏效,没准儿能把三家公司的股份全都吞了。

    可荆小强不慌不忙的居然只给了他百分之五的股份!

    大金毛就更觉得这个生意有得做,荆小强比他认识的任何一个人都懂互联网。

    所以站在无数镜头前的他,当然露出了那种胜者为王的气势:「没有人比我更懂互联网,我投资罗伯特和米高的互联网公司,就是相信他们一定会通过互联网创造超级伟大的未来,这也是舒珀大厦最著名的两位业主……」

    实际上他还是通过这样吸引眼球的方式,推销自己的房产。

    而且投给荆小强和米高,应该是有赚无赔的好生意。

    他在这项投资里面,很大几率有赚无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