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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天后,凌晨一点。

    街道上已经冷冷清清,不但没有行人,连辆汽车都没有。

    十字路口新开的夜店依旧灯火通明,嘈杂的音乐声从里面传出来,将积水溅起层层涟漪。

    对面巷子口,一辆不起眼的甲壳虫小汽车内,南希坐在驾驶位,有些紧张的抚摸着大衣口袋里的手枪。

    她终究还是接受了那个建议,先成为了一个任务的执行者。

    这三天时间,她充分利用了酒店提供的便利,不但在地下靶场练了练枪法,熟悉了一下射击的感觉,还给自己从上到下换了一身行头,获得了枪和车的使用权。

    她轻轻的呼出一口气,再一次将放在副驾驶上的档案拿了起来。

    照片上是一个有些蛮横的光头大汉,眼神很危险,脖子比脑袋还要粗,大胳膊大拳头,虽然肚子如同扣了一口锅似的,但是那两只胳膊上的肌肉却非常结实。

    很显然这是一个危险人物。

    照片下方的档案上,记录着此人多达二十三条的案底,从七年前开始,这家伙就如同进便利店似的,不断在警局,监狱和外界穿梭。

    所犯的不过是打架斗殴,拦路抢劫之类的小事,即便被抓到,也会百般抵赖,所以七次判刑经历中最长的也不过十八个月,最短的还不到八个星期。

    这种经历次数一多,就会将人变得无比强大,很显然这家伙已经是老油条了。

    而且从两年前开始,他发现受害者死掉比活着对自己更加有利之后动手就变得越加狠厉起来。

    再一次看完档案上的记录,南希觉得自己反而放松了一些。

    “这家伙确实该死,既然警察和法律奈何不了这样的人,那么便只能交给上帝来审判,我这么做是对的,成恶即扬善,阻止他继续堕落下去,也在拯救他的灵魂!”

    更何况还有五千美金。

    最后这一句话南希并没有说出来,不过心里面却记得很清楚。

    还记得当时在酒吧里,服务人员将所有剩余下来的悬赏单拿给她看的时候,曾在心里面犹豫了好长时间。

    悬赏单虽然不算多,但是金额的数目却很多样,最便宜的还不到一千美金,最贵的已经能够达到八千左右。

    她曾想过接取最高金额的那个,但是目标所拥有的匪帮背景,令她选择了退缩。

    之后从上到下筛选了一遍,才将目标定在了这个独来独往有些蛮横,却拥有致命漏洞的家伙。

    至于那些零零碎碎的赏金单子,南希同样不会放弃。

    这都是钱。

    钱攒得越快,复仇离自己便越近。

    南希深深明白这一点。

    滴滴滴,滴滴滴!

    汽车上自带的电子闹钟响了起来,南希霍然回神,伸手将闹钟关掉,抬头看向对面夜店的方向。

    果然,一个身材壮硕,如同摔跤手一般的雄壮男子正穿着一身休闲式的西装,一左一右搂着两个身材火爆的女人,满身醉气的走了出来。

    南希下意识瞟了一眼时间。

    凌晨一点二十分。

    真是不可思议,像这样的家伙竟然还有严格的作息时间,每天不管玩儿的多么疯狂,必然会在一点二十结束,两点之前就会回到他的临时驻点。

    至于原因,资料上没有任何解释,南希却对此有所猜测。

    这里是哥谭,夜晚早已经被不同等级的人士划分干净。

    凌晨两点是一个很巧妙的临界点,往往那些轰动全市的大案子都是在这个时间段发生的。

    黑夜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无论发生多少罪恶,第二天一早都会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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