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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时候她脸上都带着微笑,但那微笑很多时候只是一种礼貌的表达,不能表明心情有多愉悦。

    可是在这个时候,叶默还是从她眼神里看到了那种发自内心的愉悦。

    “现在她是开心的……”叶默这么想着。

    更坚定了帮莫小蝶做饭的想法,道:

    “晚饭我们两个人吃,总不能让你一个人辛苦。你需要我帮你做些什么,可以告诉我,我自己不懂该怎么做,但我可以着做。”

    “真的不用……”莫小蝶道。

    叶默过来要给她帮忙,她当然是开心的。

    这明这个少年是一个很好的少年,明自己看人的眼光不错。

    可是,她不希望叶默受累。

    一个人做这么多饭菜当然辛苦,可是为了喜欢的少年受累,她觉得这是一件很神圣的事情。

    越是受累,越有成就感。

    其实舔狗这种事情是不分男女的,甚至在舔这方面,很多时候女人表现得比男人更加疯狂,只不过大多数男人都享受不到那样的待遇。

    而在“舔狗”这一词出现之前,这样的思维以及行为,往往被称之为深情或者痴情。

    所以才会有那一句俗话若不是爱得深,谁又愿意做一只舔狗呢?

    这个界限,本来就难以分辩。

    只是她不愿意让叶默帮忙,叶默又觉得自己一个大男人坐在一边等着饭菜上桌,有点太不像话,特别是这个忙着的女孩子,身体还不好。

    就站在那里,坚决的表示要帮忙,问有什么地方是需要他来做的。

    了几次,莫小蝶却不过了,念头一转:

    “让他帮忙也行,就当是我们两个共同完成的一顿饭吧。”

    这么一想,便点头答应了,对叶默道:

    “你就先把那几头蒜给剥了吧。”

    终于领到了一件活,叶默这才安心一些。

    他也没有做过饭菜的,仅仅只是会了怎样泡方便面,下一个挂面都能煮成一锅面糊糊,能帮的忙很少。

    也就是洗洗菜刷刷锅什么的。

    不过,多少能做一点事情。

    有他在旁边帮忙,莫小蝶还是轻松了一些。

    两个人配合的不算是特别的好,可是有叶默在身边,莫小蝶心情倒是挺好的。

    能够跟喜欢的男孩子在一起干活,还是挺幸福的。

    如果可以,她希望能够留住这一段时间。

    一千年一万年都可以。

    忙活了一两个小时,最后在晚上六点多的时候吃饭。

    餐桌上面摆了十几道菜,热的凉的荤的素的都有,看上去确实挺丰盛的。

    那一顿饭,是莫小蝶吃得最幸福的一顿饭。

    她自己不喝酒,但她还是问了叶默要不要喝酒,要喝酒她就去楼下买酒。

    被叶默给拒绝了。

    叶默能喝,但是他不喜欢喝酒,最多也就是喝喝啤酒,撸撸串。

    谷昂

    莫小蝶不能喝酒的,他一个人喝着也没意思。

    而且,他一个男人在一个女孩子家里,喝酒也不大适合。

    十几道菜,每一道菜的味道都还可以。

    和专业的厨师比起来,当然差了一些,但比街边那些快餐店做出来的要好吃很多。

    那么多菜肯定不能吃完,但是剩得太多了,似乎有点不给面子。

    叶默是在努力的吃,吃的量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需要。

    最后还是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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