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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的人,除了棠欢不会有别人,毕竟大学时期这种事儿她就没少干。

    用姜南笙的话,棠欢这就叫心眼坏,神经病,可在顾尔看来,她总觉得棠欢有点反社会人格,从顾尔第一次见到她,明明南笙是在帮她解围,她非但不领情,还讥讽姜南笙多管闲事。

    之后她为了得到斯坦福大学交换生的名额,先是帮她拉票想让她赢得比赛,后来名额又落到姜南笙身上。

    姜南笙明明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会接受这个名额,可棠欢依旧不过同宿舍相处多年的情分,硬生生做出许多过分的举动,差点害得姜南笙被退学。

    今天好好的聚会,她又整出来这么一出,来给她,给姜南笙添堵、添恶心,然而她做的这些事完全无厘头。

    顾尔问:“那现在都有谁在里面?”

    “就季航,蒋浩然,还有棠欢她们三个,叶臻学姐家里孩子生病,就先回去了。”姜南笙如实回答。

    在来火锅店的路上,叶臻接到电话说孩子生病了,棠欢当时还表现的特别贴心,专门让司机先送叶臻到楼下,司机才把她们送到火锅店。

    “尔尔,我们回去吧,这饭没法吃,棠欢这就是在存心恶心我们。”

    姜南笙气鼓鼓地说:“你说都过去这么多年了,她留学归来,事业有成,人生都已经那么成功了,她怎么还那么坏呢!”

    这……顾尔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她。

    事实上她也很好奇,棠欢如今要脸蛋有脸蛋,要事业有事业,生活中那么多有意义的事情可以做,怎么就偏偏跟她们这群老同学过不去呢。

    风雪渐大,顾尔不禁打了个寒战,林澄看到后,一直缄口不言的他首次开口:“我知道附近有家店的烤羊肉味道特别正宗,天冷儿,有什么话我们去拿烤火坐着说吧。”

    林澄说的那家店离火锅店就隔着不足五分钟的脚程,三人顶着风雪艰难前行,五分钟的路走了十分钟不止。

    店面不大,大厅里只有四五个桌子,每桌上面都架着一个黑黢黢的铁架子,想必就是用来烤肉用的。

    男老板是个四五十岁的胖子,笑起来憨态可掬,熟悉他的客人都喊他胖哥,林澄显然是常客,招手点餐:“胖哥,来个特色碳烤羊腿,再来三碗烧酒,调几个凉菜。”

    没过多久,三盘小菜就被端上来,顾尔指着其中一盘从未见过的褐绿色球状物,问:“这是什么菜?”

    这盘丸子跟中了毒似的,看起来就让人胃口全无,绕是以不挑食著称,连蛇和蜈蚣都敢吃的姜南笙,都不敢轻易尝试,面露嫌弃。

    林澄夹了一颗放进嘴巴里,酥脆可口,笑着解释:“这是荇菜丸子,营养价值特别高,味道也特别好。”

    虽然不知道荇菜是什么菜,可只看这菜的卖相,姜南笙浑身都透着严重的抗拒,一副“让我吃这鬼东西,还不如杀了我”的表情。

    顾尔知道荇菜是什么,却从来没吃过,见林澄正满眼期待地望着他,她干笑两声做好心理建设,终于鼓足勇气夹了一枚放进嘴巴里,咀嚼两下,眼前一亮,没想到这盘其貌不扬的丸子,味道竟然还真不错。

    “怎么样?味道还不错吧?”

    顾尔点头,做出恳切的评价:“外酥里嫩,好吃。”

    姜南笙一脸不信任:“真的好吃?”

    “嗯。”顾尔又夹了一颗用说拖着喂姜南笙吃,并用眼神鼓励她:“真的好吃。不骗你。”

    姜南笙将信将疑地张开嘴巴,顾尔眼明手快的把丸子放进她嘴巴里,见姜南笙的表情从痛苦转变成惊喜。

    顾尔伸手再去夹丸子,刚夹起来忽然一双有力的大手握住她的手腕朝自己拉回去,顾尔看着筷子,有些茫然地眨了眨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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