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上滚了下去。

    一时间沟谷里的恐怖分子人仰马翻。

    看到恐怖分子被压着打,斯塔克这个战场菜鸟,居然不老实呆着,而是操纵着简陋的外骨骼装甲,举着巨大的简易盾牌。对着敌人发起了英勇的冲锋。

    敌人中有人发现了斯塔克的意图,立刻调转枪头,向他宣泄子弹,可经过凯那么折腾一通,敌人的火力早就毁的七七八八,还真让斯塔克抓住了机会。一起连人带枪撞成了的稀碎。

    可惜斯塔克似乎得了‘只能帅三秒’的病,刚刚大发神威,下一秒立刻因为操作不熟练,没刹住车又冲出好远,并摔成狗。

    但这也同样给凯带来了机会。

    凯丢到已经没子弹的重机枪,这玩意需要专人去上弹,射速太快了,一个人没有人装弹链很难玩得转。他从旁边扯过了匪徒尸体上的步枪,另一只手娴熟无比地掏走了匪徒胸前的两个弹匣。这可是斯塔克工业的一流货色,比普通步枪的射击精度更高,手感也更加柔和。

    此刻这山谷里的匪徒基本上都是这种枪械,不捡白不捡。

    举起枪,他就立刻扣动了扳机。

    先来一个三连射测试这把步枪的偏差值范围。事实上每一把枪都不可能是一模一样的,只要不是自己熟悉的枪支,在使用之前都必须先调式和适应,像电影里那种主角随便拿起一把枪还能百发百中,都是扯淡。现实中,得到一把枪,必须先适应和校准,甚至一些特别专业还需要对枪身进行重量调整,比如调整弹簧和机匣。

    当然凯并不需要,一来他超人的感官和身体素质可以忽略很多因素,另外就是他有‘必中’异能,拿根针都能杀人。他之所以会去试枪,完全是职业习惯。

    作为量产型步枪,这枪的精准度还算优秀,偏差值在接受范围内。

    心中满意,手中的枪械毫不犹豫地连续开火。一个弹匣打完,对面已经扑街了二十多名恐怖分子。

    也是在这个时候,恐怖分子不知道从哪搬来了俩挺机关枪。准备一起集火场中的托尼。

    对准了目标大的斯塔克。

    看到斯塔克作死,凯还不能不管。这也是凯不喜欢不专业的原因,因为在战场上,不专业会死人的!

    你一个花花公子,老实呆着就行了,看那个老头多上道(伊森博士),知道自己帮不上忙,就干脆躲起来,少惹麻烦,就是最大的帮忙。

    不得已凯给手中的步枪换上了最后一个弹匣,略微调整了片刻,瞄准了那个对托尼疯狂开火的机枪手,果断扣下了扳机。

    砰砰砰!

    机枪还没架好,就扑街了。

    “杀了他们!给我炸了它!!!”拉扎神情癫狂的大声喊道,就在刚刚,他损失超过一半的人手!

    这也得亏了他的手下都是那种信仰坚定的狂热分子,要不然一半的死伤,早就崩溃了。

    听到命令,五六个手下当即沿着石阶往机枪据点爬。拉扎自己跑去从武器堆里取出一把L6榴弹枪。双手抓着,扣下扳机,一口气打出了4发榴弹。虽然准头差的可以,但是短距离快速打出4发榴弹,直接是覆盖了山路。

    连串爆炸,将钢铁机器掀翻。

    这副钢铁战衣只是临时赶制地,粗糙地很,减震效果很糟糕。刚才地爆炸震得史塔克头都有点晕,他挣扎地站起来,就打算对准拉扎发动冲锋……毕竟他也没别的手段了,火焰喷射器……距离太远了。

    “打死他!”拉扎身上也受伤了,是凯的杰作,一颗手雷在他不到五米的地方爆炸,破片直接击中他的左臂。伤的不重,但也不轻。至少双手持枪是办不到了,手枪勉强可以用用,步枪就别想了。

    而凯这边则飞快的清理那些围过来的恐怖分子,至于斯塔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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