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美国参战,好歹还有很多说头,很多热血青年都踊跃参军,可一战不同,帝国主义狗咬狗,都特么不是好东西,美国人才懒得管。所以为了让美国人参军,美国政府开出了非常优厚的条件。但那之后,美国政府反悔了,还镇压了讨薪的退伍军人,他们家的抚恤金自然也没有了,所以她母亲才拼命工作,最后死了……老实说,他母亲的教育非常成功,这样都没能让史蒂夫成为一个反美分子,简直是绝了。

    总之,对那些大人物来说,一个这样的人脱离他们掌控无疑是危险的。

    对于无法掌控的事物,他们会做什么……简直不言而明。

    可现在他们什么都没做,是谁的功劳……那还用说?

    史蒂夫还是太年轻了!

    ……

    “他没事跑出去做街头超级英雄?”凯一愣。

    因为托尼的关系,凯不喜欢史蒂夫。

    但还是有点兴趣。

    “不知道。”小贝尔纳非常开心的说道:“不过,他开的拳击馆很有意思,我很喜欢那里!”

    史蒂夫现在住在一座老旧公寓里,那里离他老家很近很近。按理来说,史蒂夫应该回自己家的老房子里住的,可惜……那里成了纪念馆,而且当初史蒂夫一家,也没钱买房,那是他家租的房子。后来被房东开发成了纪念馆,这么多年了,一直供人参观,现在房东的后人都还在靠这个赚的盆满钵满,但当事人却和这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

    看看,看看。这就个呢,就叫做贡献!

    特么为了国家拼了一辈子,最后差点把命给赔进去,结果到头来,连特么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都没有,还是国家大英雄呢!

    反正不管怎么说,他是回不去了。所以他在附近租了一间房子。

    老公寓的一楼是一家拳击馆,史蒂夫顺带也顶了下来。没事的时候就在那里练练拳,要是有空也可以教教别人。对他来说,也是圆梦了,他年轻那会,瘦的跟麻杆一样,浑身是病,又瘦又矮,最喜欢的运动居然是拳击,还特么梦想开一家拳击馆……也不知道咋想的。

    总之现在算是圆梦了。

    至于说小贝尔纳喜欢……她当然不可能喜欢拳击,那玩意凯都不喜欢,更何况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公举了,她更喜欢芝麻街和飞天小女警,彩虹小马也喜欢,不过彩虹小马已经被网上那些人玩坏了,凯不许她随便上网看,谁知道会搜出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出来。

    她是喜欢那里的零食。

    史蒂夫因为基因改造的关系,身体强度比普通人要强的多,所以自然也吃的多,饿的快。于是在他的拳击馆里时刻都有无限量供应的零食和饮料。

    小贝尔纳喜欢那些。

    她们一起活动的时候,碰巧碰到了史蒂夫。

    史蒂夫看他们的作为,很开心。彼得也认出了史蒂夫……其实史蒂夫的近照面部都很模糊的,加上他一直带着面具,所以对于史蒂夫长相,都来自老照片。

    史蒂夫这次出来活动,自然乔装了一番。

    其实也没多夸张,就是染了个发,加上简单化妆而已。但一般人不会联想到他就是史蒂夫·罗杰斯,毕竟谁会相信自己出门买个汉堡会碰到的人是美国队长?

    至于名字,史蒂夫也没改。本来史蒂夫这个名字很常见,自从史蒂夫出名之后,美国的男性新生儿中,叫史蒂夫的就暴涨,算是非常非常普遍的名字了,在街头,随便拿块砖头砸下去,都能砸到叫史蒂夫的。罗杰斯更不是什么稀有姓氏,多的人叫这个。

    可这瞒不过史蒂夫的狂热粉——彼得·帕克。

    于是一帮人就聊了起来。

    史蒂夫很喜欢他们打击罪犯的行为,于是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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