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迟了,待到换了住处,再开始养身计划也不迟。

    处理好个人卫生问题,李杰直接背着双肩包出了门,包里除了辞职信之外,还有电脑。

    吃饭的家伙,当然要背好了。

    隔壁,贾灵听到旁边传来的开门声,然后转头看了一眼时间。

    才七点十分?

    这家伙上班可够早的。

    怪不得之前从来没遇到过呢。

    没过多久,贾灵又迷迷湖湖地睡了过去,昨天晚上熬夜写稿,直到三点多才睡。

    不过,一切都是值得的。

    她写了几个非常满意的段子。

    回头拿给老师看看,让老师给他把把关,如果没问题的话就加到参赛作品里。

    “老板,来三个肉包,两根油条,一碗豆腐脑,豆腐脑要咸的。”

    阳光微热,李杰来到那家常吃的早餐店,一进门就熟络的报上了菜单。

    “咦?”

    另一边,老板娘听到这话,眼中不由闪过一丝讶色。

    这小伙子,她记得,四个多月前搬到这片地住的,基本上每天早上都会在她店里吃早饭。

    不过,以前这小伙子每次只会买一个馒头。

    时间久了,她自然记住了这位特别的客人。

    今天这小伙子怎么吃这么多?

    而且还是在店里坐下来吃。

    怎么?

    发财了?

    老板娘也只是心里想一想,并没有问话的意思。

    毕竟,他们不熟。

    以前这小伙子总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们之间基本上没怎么聊过天。

    贸然问别人的隐私,总归不太好。

    付好钱,风卷残云的吃完早饭,李杰大步向前朝着公交车站走去。

    约莫半个多小时,李杰赶到了广告公司。

    此时,公司里已经有人到了。

    公式化的和同事打了几声招呼,李杰就坐到工位上,然后从背包中拿出笔记本,直接开始码字。

    “咦,小勐,你买电脑了?”

    对面的工位上,一个三十来岁的少妇看到桌上的笔记本,不由惊讶道。

    大家一起工作了小半年,彼此之间多少有点了解。

    在公司同事眼中,石小勐是个很节俭的人,衣服从来只有那么几套,也从不参加私下聚会。

    吃饭也总是选择最便宜的快餐。

    虽然不是学广告设计专业的,但工作向来是认认真真,勤勤恳恳,并且任劳任怨。

    如此一来,即便当初是凭借和老板同乡的关系进的公司,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

    这样努力的员工,哪个老板不喜欢?

    态度,永远比能力更重要。

    不会?

    可以学!

    “嗯,买的二手的,不值什么钱。”

    虽然他马上就要辞职了,虽然未来大家基本不会再产生什么交际。

    但对面的那个少妇对原身不错,所以,李杰还是笑眯眯的回了一句。

    “小勐,你买就买了,干嘛带到公司来?”

    少妇低声提醒了一句:“老胡是个什么人,你还不清楚?他要是看到你买了笔记本,以后肯定让你把事情带回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