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再说。

    当肉搏战开始时,毛承禄是大喜过望的。

    白日见识了新军火器的威力,让他知道,难以抵挡。最好的办法,就是和敌人搅合在一起,通过肉搏战取胜。

    现在终于肉搏在了一起,叛军优势大增。

    可厮杀了片刻,毛承禄赫然发现,情况和他想象的完全相反。

    对面的士兵虽然不着甲,可是他们的武器都很长。

    打眼看去,就是在火铳前端装了一截刀刃。

    按理说,这种花里花哨的东西怎能对东江镇的着甲步兵造成伤害?

    可他亲眼所见,对手枪头的刀刃轻轻一捅,一个穿了两层棉甲的士兵就被捅穿了。

    当他的亲兵被连续捅死好几个后,毛承禄终于意识到,对方的武器看似花哨,实则锋利无比。

    如果说对手的兵器好,其实还无所谓。毕竟对手不着甲,即使互拼他们也不怕。

    最让他胆寒的,是对手的战法。

    就见对面的兵卒,三人一组。一人在前,两人在后。

    在前的人负责拨挡对手的兵器,后面的两人一个负责掩护,一个负责刺杀,偶尔还会角色互换。

    整个战场上,对手都是这样的一个个小组。

    相反叛军这边,因为接战仓促,已经无法结阵,慢慢地对手切割包围,一片接着一片地被吃掉。

    叛军这边手持长枪、大刀等长兵器的还好,能给敌人造成一些危害。其余手持短刀的,根本就无法靠近敌人。

    眼瞅着敌人娴熟地围杀本方士卒,打的本方节节败退,毛承禄满脑门子白毛汗。

    左臂的痛越来越重,让他知道继续打下去,估计全要死在这里。

    “撤!快撤!”

    随着主将发令,叛军终于松了一口气,所有人转身就跑,为了跑的快,许多人甚至将兵器、铠甲都扔了。

    宗家治带兵追出里许,连忙吹哨,制止了追击。

    幸好他下令及时,就在他们刚刚返回时,叛军大营里火炮轰鸣,将他们刚才站立的地方砸了一遍。

    李九成、孔有德等人就在营寨的墙上,紧张地看着前方局势。

    他们在等,一旦毛承禄冲进了新军阵营,他们就会率兵跟上,一战定胜负。

    结果他们等来的,却是毛承禄的残兵败将。

    出发时的一千五百多人,回来仅有三百不到,而且许多人还伤痕累累,失去了战斗力。

    毛承禄大口大口地喝酒,只有这样,才能减轻大夫包扎时的疼痛。

    “这左梦庚太邪门了。他的兵在火铳前头装了刀刃,也不知道是啥做的,我的甲都防不住。他的兵魁梧有力,如同熊罴。撤吧,打不赢的。”

    李九成、孔有德等人面面相觑,如果说话的人不是毛承禄,他们甚至都怀疑这是在谎报军情。

    天下间哪有那么厉害的军队?

    辽东的鞑子他们也是打过的,都没有这么凶悍啊。

    他们又哪里懂得,什么叫营养?

    新军的士兵物资非常充足,每日三餐,还可以保证一顿肉食。充足的营养加上强大的训练,让新军的士兵各个孔武有力。只有这样,才能够在搏杀中处于上风。

    反观叛军的士卒,每天能吃上一顿稀饭都很不错了。面黄肌瘦的情况下和新军士兵拼近战,力气上远远不如就算了,兵器上还吃亏,战斗技巧上又全面落后,要是能打赢,才是奇迹呢。

    总之,一场夜袭遭遇战,将叛军肉搏战的信心也给打没了。

    叛军上下一片迷茫。

    这火器火器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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