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连马也很少骑了。他反而去学起汉人,除去在家附近牧羊外,他还开辟了二十亩旱地,在上面种起麦糜,春日里绿苗青葱,让他觉得生活简单与幸福,哪怕受到族人的嘲笑也无所谓。

    但这般生活到底不止他青睐,很快,他也讨了老婆,生了孩子。他的妻子是个逃荒的西河汉人,还读过些许书,于是他便让妻子给孩子取名,妻子坐月子时终于想好说:“便叫何柰平林吧。”

    当户不知晓‘平林’后的寄语,也不觉得这个名字不伦不类,他只开心自己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便如此这般活到了如今他三十岁。

    十数载过去,他几乎已经忘了儿时的一切,只是这几日他破天荒地睡不着觉,一眯眼儿时的种种便融入脑海,让他觉得自己的跛足有些发热。当户跟谁也没有说这件事,他觉得这是一种征兆,但他很难将征兆联系上自己的生活。

    难道自己又要成为一名当户了吗?

    有天他从田地里荷锄归来,正在路上这么想着,结果正撞见大当户伊金霍的队伍,当时伊金霍踏马乘在最前方,一眼看见八尺有余的当户,转首对身边的且渠说:“郊野里竟有如此男儿,可惜是个跛子,不能为单于效力,但也能卖个好价钱。”

    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当户就进入了奴隶的队伍里,被捆在白土城的人市里插标待沽。当户也不是没想过反抗:他先是大声叫嚷,说自己没有罪过,于是被人用湿布塞住了嘴。他便伺机撞翻了一个看守,试图逃回大城,但他到底是个跛子,没过半个时辰就被追兵抓了回来。

    因此他被打断了两条腿,被扔在阴湿的牢笼里。这次比上次更痛,腿上,屁股上血肉模糊,让他痛彻骨髓。但他竟然没有死,负责卖他的当户便给他上了四个夹板,指望好了后再给他卖个好价钱。

    于是当户便在狱中数着度日,寂寞的时候他竟同月亮说话,后来白昼时,他也恍然和影子、死鼠一般交谈,等到养好伤出狱,更加失魂落魄,行尸走肉一般在人市上等待着买主。

    他身形高大,但狱中待了太久,人市一天也不一定给一碗饭吃,因此整个人都好似发了霉般瘦弱。一般买主也就看他几眼便也过去了,并没有买的意思,就连卖他的当户都在考虑要不把他扔在野外喂狗算了。

    可这时候竟有人买他,不止是卖主喜上眉梢,身为货物的他也不禁第一次提起神,讶异地打量着买主。

    这是一个身高七尺有余的汉子,他骑在背高六尺的大马上,身着涂成墨色的甲胄,腰佩一把四尺长的斫刀,背着一张贴有金箔的牛角弓,一身武装,只露出一双遒劲的大手,身后跟着七八名步行的随从,有的带着箭矢,有的带着换用的甲胄,正是当户儿时理想中的自己模样。

    那买主脱下头盔,露出面孔,对他笑说:“你不是那个名叫当户的何柰部男子吗?怎地在此处?我还差点认不出你来了哩!”

    当户瞪大了眼睛,这张面孔他一日也不会忘记,正是那天打瘸了他腿的那名当户!买主看出他眼中的讶异,得意的笑起来,他对当户说道:“那日真是抱歉,离了你不过几百步后,我们便遇见那只白狼,我便杀了它,剥了皮献给现下的单于,单于于是赏了我都护做,想我家六代当户,到了我这代终于更近一步了!”

    说到这,这都护解了当户的绳子,又对他说:“这里人都不懂猛士,真的猛士只要一握刀剑便能所向披靡,正似苍鹰一遇狂风便知如何翱翔一般,如今单于正是用人之际,你做我的侍卫吧!来战场立功!当年我在虎泽一眼便知晓你是名天生的武士!”

    当户一言不发,他深深看了这都护一眼,甚至没问他的名字,如雷霆般夺过他手中的斫刀,一刀剁下他得意的头颅。他用最快的速度骑上都护的大马,一振马缰,他才发现十多年来他从未忘记马术。

    他骑得飞快,这匹马也是好马,身后的追兵根本连影子都没看见,当户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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