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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五点多钟,折腾了整整一宿的伍北、孟乐、刘自华和王顺围坐在一张桌边吃早点。

    他们周围几米的别的座位上空空如也。

    倒不是说吃饭人少,主要大家都刻意避开他们。

    “邓哥没啥大碍了吧?”

    伍北捏着半根油条,笑呵呵的询问。

    刚刚抬车时候,他小腹的伤口被绷开,尽管医生帮着重新做了包扎,但是雪白的衬衫上始终沾满了扎眼的血迹。

    再加上满脸疤痕的王顺和凶神恶煞似的孟乐、刘自华,所以平常老百姓还真不太敢跟他们离的太近。

    “跟你一样,挨了一刀子!不过他毕竟年龄搁那摆着呢,肯定恢复速度没你快,精神头也差你一大截。”

    孟乐喝了口豆腐脑,感慨的笑了笑:“年轻真好,如果往前推十年,都不用你,我自己就带人把内个什么叽霸万鹏收拾的利利索索。”

    “大哥,你现在也不老啊。”

    刘自华笑呵呵的接茬。

    “狗屁,以前搂俩小妹,我能乐一宿,现在捏个后背,我就直接糗,你说老没老,不是我跟你们吹,我像小伍这么大时候,那可是号称金枪小飞龙的!”

    孟乐搓了搓腮帮子处的胡茬,没正经的调侃。

    “哈哈哈..”

    “我乐哥没谁了!”

    小哥几个顿时被他那副没正经的模样逗得前俯后仰,引得周边不少吃饭人侧目观望。

    老爷们凑在一起,唠的话题永远都逃不开女人和钞票,倒不是说谁比谁粗鄙,造物主就是这么设定的,奋斗的真谛,不就是为了活的更加精彩么?!

    “哥哥,你流血啦,是不是很疼呀..”

    猛然间,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捏着几张餐巾纸,走到伍北的旁边,指着他身上的血迹,弱弱的说道。

    “啊?”

    伍北瞬间懵了一下。

    混迹江湖这么久,他早已经习惯了旁人异样的眼光,甚至于他本人都觉得生为黑暗中的生物,被人当做另类,也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冷不丁有人把他拉回“人类”的行列当中,伍北竟有点不知所措。

    “哥哥身上的不是血,是番茄酱,昨天我吃薯条时候,不小心弄到身上的,你吃薯条时候喜欢蘸番茄吗?”

    短暂错愕几秒钟,伍北马上笑呵呵的接过小朋友手中的餐巾纸。

    “我喜欢原味的,哥哥你衣服上真的是番茄酱吗...”

    “小勇你怎么回事,不是说过你很多遍,不许到处乱跑吗?妈妈就买了两个包子,转头就找不到你了。”

    小男孩正说着话,一个年轻妇女急急忙忙的跑过来,直接拉起小男孩就走。

    “小玩意儿有意思,虎头虎脑的!”

    孟乐好笑的摇了摇脑袋。

    “以后不许和那样的人说话,一看就是坏人,都不怕把你拐卖了。”

    “可是妈妈,刚刚那个哥哥一点都不像坏人,笑起来可好看了..”

    “没什么可是,你长大了可不许像他们一样不三不四!”

    母子俩很快离开,不过说话声还是传到了哥几个的耳中。

    “诶我操,咋特么说话的!”

    刘自华恼火的站了起来。

    “吃饭,人家说得是事实,长大千万别学你我,不三不四。”

    伍北一把握住他的手腕,摇了摇脑袋。

    说完,他又笑嘻嘻的朝早餐摊老板招呼,再来几根油条。

    置身于黑暗,伍北也习惯替黑暗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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