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就是浪费,趁热打铁借着名气开分店刚好可以分流承载双倍的客流量。

    其次,老昴也是有经验的人,管理经验和经营经验都要远超王历,又是天上星宿,妥妥的自己人把这个工作给他王历也放心。

    第三,老昴的店是自己的,投资也是他投的,王历只是提供招牌和技术拿分成,这叫什么?这叫拿老昴的钱来办自己的事,什么叫借鸡生蛋啊……

    最后,老昴能拿到了技术和客流量,王历拿到了剩余客流量带来的收益,这叫一举两得,双赢!

    “郭老板说的对。”

    老昴对郭小美投去赞许的目光,同时一脸感慨的对王历道:“王主任,我真羡慕你啊,有这般贤内助。”

    王历:“额……”

    “如果可以的话咱们现在就签合同。”老昴拍着胸脯道:“我昴日鸡是什么人王主任你应该知道,咱们都是一根绳上的蚂蚱,来这里不就是为了混口饭吃,就二爷和十太子这关系在你觉得我这人能不可靠吗?”

    老昴这是表名立场,告诉王历,咱们都是神仙不是凡间那种见利忘义的小人,大家早晚回天上,这里的钱到了天上也用不到,不用担心我拿了技术和招牌就一脚把你踹了,不然就算你搞不了我,二郎神和十太子以及你这里所有的神仙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这么一说,王历就彻底放心了。

    归根结底王历还是怕合作的人不靠谱。

    这年头兄弟反目父子相残夫大有人在,杀妻灭子逼夫跳楼不是没有,人和人之间的信任渐渐缺失,王历缺的也就是那份安全感。

    老昴是神仙不是人,而且自己身后还有那么多神仙自是不用怕他胡来。

    “好!就这么说定了!”

    思索了片刻,王历点点头表示同意。

    而提出了这个想法的郭小美同学正在看着老昴发愣:“昴日鸡,怎么还有叫这名字的,是真名吗?太污了。”

    所有人:“……”

    在二哥和四大天王的旁证下,一番操作后,王历和昴老板签订了分店协议。

    合同上标明,昴老板可以使用铁牛烧烤坊的招牌以及烤肉技术用来打广告开店。

    王历这边则是要收取30%的烧烤利润分成。

    大家各取所需。

    王历在合同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按下手印。

    老昴也拿出名章印在了合同上。

    合同即日生效。

    同时隐藏的天庭合同也跟着生效,昴老板烧烤所得利润的20%,得当做王历的业绩提成,王历则负责免费帮昴老板将金钱转化为位列仙班时间。

    30%+(70%*20%)=44%

    (这么算应该是对的吧……如果有错误大家请积极指出,毕竟作者也不会做生意,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这么一来,王历足足能拿到昴老板烧烤店4.4成的利润。

    属实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合同一式两份。

    郭小美拿起两份合同仔细了看了许久,最终得出结论:“原来真的叫昴日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