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好酒好肉,好好吃一顿,暂时忘记那些不快。

    小吏热情地介绍道:“公子要买酒肉,从这里向北十里有一座朱家镇,那里半年前开了一家酒铺,还卖喷香的狗肉。啧啧,那个香啊,比起辟雍里的厨子手艺可好多了。”说到这里,他下意识地咽了流口水。

    宋歆呵呵一笑,这个时代的普通人,吃狗肉算是很普遍的,主要还是因为便宜,寻常百姓都能吃得起。狗肉也是普通人的重要蛋白质来源,至于达官显贵,吃的都是鸡、猪、羊和鹿肉,自然看不起这平民吃的狗肉。至于后世人常吃的牛肉,那没人敢吃。在这个时代杀耕牛,可是死罪。

    宋歆摇摇头,“你帮我借一匹马,我回头送你们一人一条狗腿。”

    小吏和假丞顿时眉开眼笑,连连感谢,带着宋歆路过校场时,几人却被里面的声音吸引住了。

    “快!哎呀!摔啊。”

    “太可惜了,我的彩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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