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没办法同我们的神以及他的儿女们一样圣洁了。”酒娘爱丽丝拍打了一下秃头男人的手,想从他的怀中拿回木头酒杯。

    “哦不,说实话,其实我也想喝水啊,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喝水远远没有喝酒来得舒适,”秃头男人趴在酒坊里的一张木桌上,紧紧地抱着木头酒杯,“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每次我喝了水之后肚子总是会和充了气一样翻江倒海。但是,我喝了酒之后则完全不会这样。没办法,或许这是上帝的意思吧。”

    这个秃头男人看上去不大,也就将近三十来岁的样子,说话带着一股淡淡的英格兰味道。

    他剃着修士们的“地中海”发型,穿着一件单薄的黑色僧侣长袍。

    不过与那些即便在严冬也要坚持只穿一件单薄长袍以示虔诚的苦修士们不同的是,这个家伙在一片冰天雪地的时日中居然没有哪怕一点被冻得发抖的迹象。

    原来,他在这件外套的单薄灰色长袍里面精明地多穿了一层衣服,加上刚才下肚的酒液,冷得发抖才叫怪事呢。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样的行为是他在科隆教堂的时候想都不敢想的。

    “每天都跑到这来偷偷喝酒,我的天,你可真是我见过的最与众不同的神父了。”爱丽丝无奈地摇了摇头,不过在一旁忙活的老酿酒人倒是抬起了脑袋。

    “爱丽丝啊,我虽然觉得咱们亲爱的神父爱喝酒,爱耍点小聪明,但其实他人还是挺好的。你真是没见过更离谱的牧师神父。”老酿酒人说完,伸出舌头舔了舔刚刚从大木桶中舀出来的一点点贵腐酒,满脸赞叹享受。

    “是呀,我见过的一些兄弟,头顶擦得和玻璃一样亮洁,穿着比谁都考究体面,满脸富态油润,骑着比当地大贵族还要好的纯种马,马具做工地道被擦得一尘不染,系着的纯银铃铛发出的清脆声音比百灵鸟唱歌还要动听……”

    詹姆斯神父趴在桌子上,皱着眉头,眼神有些迷离,像是在回忆着一些事情。

    “那些兄弟披着高级呢绒做的斗篷,手臂缠着昂贵的珊瑚念珠,平时喝着牛奶吃着精白面包,认为圣本笃和圣马乌鲁斯定下来的规矩陈旧过时,一文不值。唉,连我都对他们无话可说了。”

    “还有这样的上帝仆从么?”爱丽丝惊讶极了。在她看来,詹姆斯神父口中的修士们过得简直比大部分领主还要奢靡舒适。

    “可不是嘛爱丽丝,在你小的时候我们去过一趟布鲁日,那里的修士们就和詹姆斯神父口中的修士一模一样。”老酿酒人摇了摇头,继续品味着他手中的佳酿。

    其实,被派遣到弗尔徳村做神父,在科隆教堂里的修士们看来,可真是一件苦差事。

    在他们眼中,虽然这里的人们战胜了凶悍的诺曼海盗,但想必也是战火燃尽,一片焦土,哪有在圣城科隆来得舒适呢?

    就算传说那里有圣迹发生,但什么样的圣迹比他们所在的圣城科隆更加令人神往不已的?

    当然,不乏有一些虔诚的,一心一意将自己的一生用来侍奉主的老修士愿意担下这份苦差,去弗尔徳村担任神父,不过最终,这份差事落到了一个叫詹姆斯的修士头上。

    詹姆斯修士只能算作半个德意志王国的人,他的父亲是遥远的英格兰威塞克斯王国的勋爵,而詹姆斯,则是他父亲的次子。

    多年前,丹麦人攻破了他们家族的世代相传的领地。失去家园的詹姆斯父亲不得不暂时带着所剩的财产和家人们一起暂且栖身于亲戚的领地。

    就在这个时期,所有人都看不到英格兰未来的希望,詹姆斯的父亲也是。于是,他父亲托人将自己的次子詹姆斯带上前往弗兰德的海船,经过反复的辗转,小詹姆斯最终到了科隆的大教堂里,成了一名奉献教会的献身儿童。

    然而这个混乱的年代,当修士也并不意味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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