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在总决赛上碰见的球队而言,路易很少看见相互之间的风格能克制成这样的。

    之前说过了,开拓者基本的进攻形态,就是以侧翼球员的身体,去强怼。

    阵地战基本就三条。

    乔丹滑翔机麦克丹尼尔持球打、南斯或者其他人做个挡拆顺下、乔丹接球投篮。

    由于尼克斯具备应对开拓者侧翼强度的锋线,所以,他们的强怼流打法注定要吃亏。

    如果不算尤因的话,尼克斯的人员结构和开拓者还挺像的,以侧翼的人员储备为主。但不同的是两边的打法。

    开拓者是简单粗暴地强怼,尼克斯是路易精心打造的区别就是,遇到风格相克的球队时,开拓者无计可施,而尼克斯随时都可以用战术来解决问题。

    另一个问题,当对手的内线有个强势的中锋,开拓者往往要遭重。不巧,尼克斯正好有一个刚被桑普森揉成他的形状的尤因。

    开拓者的外线威胁很低,所以基本拉不开空间,即使叫挡拆,用处也不大。挡拆的最大价值在于寻找错位,进攻方持球人和掩护人体型差距越大,越容易找到错位进攻的机会,可惜的是,乔丹和滑翔机作为开拓者的核心持球人,都不具备有威胁的远射,所以每当他们呼叫挡拆,他们的对位人都会退后回避,尤因也不会选择往外扑,而是挑选一个好位置堵住顺下的空间。

    如果他们创造性地让小个子来打挡拆,也是没用的。且不说阿德尔曼能不能想到这个办法,就算想到了,在拥有和开拓者类似的人员储备的尼克斯面前,就算用小个挡拆逼出换防,开拓者的体型优势也不大,如果继续深入,找后卫打挡拆的话……

    比赛就进入了路易最熟悉的领域——小球时代的玩法——几乎能够百分百确定阿德尔曼想不到这个办法,但若是有人给开拓者的教练组脑袋开光,让他们的持球人逆向挡拆点名小个子(库里:你不要过来啊),属于小球时代的法子,同样会被小球时代的玩法所反噬。

    詹姆斯的点名战术之所以百试百灵,是因为在骑士后期,无论身边的队友多烂,至少都能摆出一星四射的阵容。

    所以,詹姆斯只要横下心来点名,打球就像选妃,他想打谁,就打谁。

    而开拓者,因为射手质量太低,很容易被延误,所以他们无法使用点名战术。强行在这种环境下用这个战术,可能会让持球人陷入危险的境地。

    当开拓者的强怼流无法获得明显的体型优势,而挡拆又没办法轻易找到错位时,不得不用到投篮去制裁尼克斯的内线的时候,怎么办?

    这就是路易重新把比赛又看了一遍的原因。

    他也想知道,开拓者有什么办法来改变这个情况。

    最终,他找到了一个变阵的方法。

    开拓者的替补,有一名叫理查德·安德森(RichardAndersonPFC)的球员。此人是1982年的次轮秀,身高近2米1,却和同时代的其他内线不一样。

    他是桑普森的脑残粉,虽然一心想要像桑普森那样打球,但是他的能力有限。所以他只能开发出桑普森的其中一项进攻手段。

    他开发的是三分球。

    明显可以看出,安德森是具有射手天赋的,他可能就是当代的站曼巴。新秀赛季第一次接触NBA的三分线就能以场均30%的命中率投进0.3记三分。虽然在之后的几年毫无进步,但是在这个赛季,他像是突然下定决心一样,外线的产量突飞猛进,常规赛场均命中0.5记三分,季后赛翻四倍,以40%的命中率场均投进两记三分。

    如果路易临时接手开拓者,他会排出波特、乔丹、麦克丹尼尔、安德森和南斯的首发——没错,滑翔机替补。

    为什么让他替补?太简单了,既然开拓者还找不出如何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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