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说。”一名羌人战战兢兢的用汉语答道。

    “你会驯养老鹰?”杨集顿时来了兴致,信鹰或许不能像信鸽那样大范围普及,但是信鹰在这猛禽满天飞的年代里,绝对比温顺的信鸽安全,十只信鸽能有两三只到达目的地就不错了,而大部分恐怕都被天上的猛禽干掉了。而信鹰虽然没办法广泛普及,可是却比飞鸽安全,而且这玩意有灵活,训练得好了,还能当侦察机、定位系统使用。

    “是的!鹰隼我都会驯养。”这名羌人看了杨集手中的鸽子一眼,继续说道:“这几只鸽子也是我驯养的。”

    “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士?”杨集听他说话比较流利,不像是土生土长的大湖区人。

    “回将军,我叫贾无德。”

    杨集顿时乐了,贾这个姓氏,后面加上什么好听、意义好的词儿,都被“贾”姓否定干净,他这个‘贾无德’起得相当有水平,反过来说就是‘真有德’了。不过怎么说,都像是一个汉人的名字。

    只听贾无德继续说道:“我是凉州人士,世世代代以驯鹰为生,二十多年前听人说金山这边有上好的鹰、隼,便来这边找雏鹰,结果自己却被阿史那左乌抓了,由于我会驯鹰,所以专门帮他驯养战鹰。将军前几天攻破左乌部时,我不知道是大隋军队,于是也跟着部落子民往北方跑,昨天看到隋军旗帜,便主动投降了。”

    “贾无德是吧?”杨集点了点头,说道:“我是大隋卫王,我不管你以前是什么人、什么身份,你现在就是我的鹰奴,只要你养出大批懂得往返的猎鹰、猎隼、鸽子,我不但会还是民籍,还记你大功。当然了,如果你敢骗我,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生不如死。”

    贾无德心中又惊又喜,想不到自己运气这么好,不但遇到了隋军,而被隋军主将、卫王看重,连忙拍着胸膛道:“大王请放心,我别的本事没有,但是驯养飞禽方面,绝对不比草原人差。我现在就在驯养八只鹰、两只隼、一只小金雕,这些鸽子只是养着玩的,大王若是不信,我可以立刻去把鹰隼带来给大王过目。”

    “好,你带他们过去找王将军,把你们驯养的东西都带来给我看。”杨集见过鹰隼,但是雕这种东西,只在电视剧里看到过,而且还是扮成雕样的人。

    过了一会儿,贾无德跟那伙鹰奴带着自己的作品回来了,其他人带着的都是鹰,而贾无德除了鹰,还有隼、鸽子、雕。

    贾无德先是指着那两只足有二十多厘米高的隼说道:“大王,这两只矛隼是最珍贵的玉爪,这是鲜卑十多天前献给阿史那左乌的贡品。它们的喙爪像铁钩一样硬,飞得既快又高,能捕天鹅、野鸭、兔子、狍子、鸽子等飞禽走兽。”

    杨集发现这两只鹰隼毛色纯白,腹部缀有褐斑,结白如的爪子带着几分金属质感,好像是建奴尊为图腾的海东青,这两只矛隼也不畏生,它们见杨集看过去,竟然毫不畏惧的回瞪了过来。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竟然连天鹅都能捕?”李大亮有点不信的说道。

    贾无德连忙解释道:“这位将军有所不知,这种矛隼凶悍桀骜,就算被抓到了,大多数是宁死不屈,很难将它们驯服,抓到它们的时候,不让它们睡觉、不让它们吃肉,只给水喝,如此把它们凶性磨平,才能开始训练,这两只矛隼已经十多天没有吃东西了,所以现在看起来精神不振。”

    “十几天没吃东西还不死?”李大亮吃惊的问道。

    “矛隼本身就是相当桀骜不驯的鹰隼,而爪子呈白玉色的矛隼,更是隼中的上品,所以它们桀骜很正常。只是现在喂它们,他们也不肯吃了,再这样下去,顶多两天就会绝食而死。“贾无德一脸肉疼的说道。

    “一直都是你自己在喂吗?”贾无德的话,让杨集想到了武则天驯马的逸事。

    贾无德点头道:“正是。”

    “我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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