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的纨绔生活,一去不复返。

    “公子!那边好像有一座高山。”问杨集的是魏征,他骑着一匹高头大马,腰间那把廉价的佩剑也已换成一把横刀,这是杨集给他的礼物,由花纹钢(乌兹钢)打造。

    泥撅处罗可汗当初把花纹钢技术当礼物送给了杨集,王府的能工巧匠根据书上记载,成功把花纹钢研制了出来,而花纹钢锻造出来的横刀刀身呈暗黑色,刀面有细细的明亮条纹,刀刃寒气森森、锋利异常,端是杀人放火之必备神器。

    杨集顺着魏征所指望去,可以清晰看到黑黝黝的山脉,便说道:“那是南陇山最高峰,我们走到它正前方,南由道便开始平缓向下,到了平地便是秦州所在的陇中平原!你没问题吧?”

    “我能有什么问题?”魏征呵呵笑道:“相比士族为王的冀州大地,我更喜欢有教无类的凉州,等我稳定下来,就写信回家,让家小也从老家搬来凉州定居。”

    “敬之你呢?有什么决定?”杨集将目光看向了旁边的凌敬,笑着问道。

    凌敬答道:“我和玄成相交多年,都认识双方父母,到时候让两家家小一起过来好了,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如此也好!”杨集点了点头:“依我之见,也不用等什么安顿了,你俩现在就写封信,并留下地址。我让人送回大兴,由王府商队把你们家小接到大兴王府,休整好了,再来甘州。这样也能确保你们的家眷一路无忧,你们以为如何?”

    魏征和凌敬闻言大喜,连忙拱手道:“多谢公子。”

    “公子,我也打算把家小接来凉州定居。”旁边的尉迟恭也说道。

    杨集笑道:“你家大业大,可以吗?”

    尉迟恭说道:“我让他们把家业变卖即可。”

    杨集稍微想了一下,向他们三人说道:“我这个凉州大总管也不知能当多久,要是你们贸然把家小搬到甘州,以后还得搬,不如先在大兴城落籍,日后看势来行。当然了,我在甘州的府邸占地极广,你们家小若是前来团聚,完全容纳得下。”

    “还是公子考虑周全,卑职等人草率了。”魏征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他知道薛举、宋正本的家小也在大兴城,家小不但得到王府庇护,他们的子女还在王府私学接受教育,学习条件的不比世家门阀私学差。要是他也可以通过杨集的关系落籍大兴城,那么就是京城人士了,不仅利于后人扩展视野、利于后人成才,而且日后探视亲人、或是亲人前来甘州团聚都很方便。

    杨集这个凉州之首,不也是这样两头跑的吗?

    “那就这么说定了,你们立刻去二号车写信,然后交给张出尘,她会安排‘人手’送回大兴。”杨集这时也开来了两辆豪华大马车,倒不是为了享受,而是当作移动办公室,里面堆了很多公文、书籍。至于所谓的“人手”,自然是柳如眉和张出尘、慕容弦月掌管的信鹰。

    “卑职遵命!”魏征和凌敬、尉迟恭行了一礼,策马奔向打着红色旗帜的二号马车。

    杨集策马奔向队伍前方,发现薛举和李大亮正在争论着什么,两人见杨集过来,一齐躬身施礼道:“参见公子!”

    “你们这回又在争什么?官渡之战、还是赤壁之战?”杨集笑着问道,这两个男人饱读兵书、熟知种种经典战例,在学习兵法之时,各有自己的见解和心得,只要他们有空闲时间,就会凑到一起开辩论会。

    “公子这回猜错了。”李大亮笑着说道:“我俩探讨的问题是‘大隋最大之敌是谁’。”

    “这是好事啊!”杨集笑着问道:“你们觉得谁的威胁最大?”

    李大亮比杨集还小一岁,远不如薛举稳重,还有一些年轻气盛,他抢先说道:“薛兄认为高句丽对大隋威胁最大,可我却觉得是东/突厥。”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