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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主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明明是她最先遇见这里的天选之子的,怎么好的抱大腿的机会不好好的把握。

    就是想出一些幺蛾子的馊点子,有了第一次推天选之子入丧尸群,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的陷害对方。

    人家一个好好的男主,那肯定不是你想陷害就能害死的,每次陷害没有成功,反而是帮了男主直接打开了所有的金手指。

    原主自己作死了,后期自然就是会遭到报复了,叶锦汐将原主的记忆大致看了一遍之后,得出的结论就是。

    人不作,不会死,作死都是自己找的,这句话送给原主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现在换成了自己代替原主走接下来的路。

    叶锦汐已经计划好了,如果这一次还如同原主那次一样遇上天选之子,她肯定会给对方无微不至的照顾。

    肯定要做天选之子的良师益友,无论任何时候,都会先保护对方然后在考虑自己,那种作死的陷害人的手法叶锦汐肯定一次也不会用的。

    做了这个决定之后,叶锦汐睁开了眼睛,四周还是昏暗的一片,但是叶锦汐从末世那样的场景回忆里回来之后。

    肯定也就休息不了了,叶锦汐知道末世就在几个小时的凌晨时分,叶锦汐找出了家里的蜡烛和手电筒。

    在确定了自己这个房子的大门足够坚固之后,叶锦汐先用家里能用的装水的东西都直接把水给蓄上了。

    叶锦汐现在不能离开这幢大楼,因为原主就是在这个小区里面遇见天选之子的,如果她现在直接开门出去的话。

    离开了这幢小区,离开了这座城市,那么她和天选之子肯定就错过了最佳的认识时间了,叶锦汐已经知道那个人是未来的人类的统治者。

    那是站在末世之后人类最顶端的男人,叶锦汐无论如何也不能重蹈覆辙,继续当一个恶毒无脑的女配了。

    从原主的记忆里知道,末世一开始的时候,人类几乎就是一直在逃亡,以为离开了这座城市,去下一个城市就能找到一个避难所了。

    可是他们却忘记了,每个城市都已经沦陷了。丧尸原本的数量也就是占据了一半左右,可是被抓伤和咬伤的人,会立刻被他们同化了。

    这样的演变的速度实在是十分的惊人,而人类却不是那么容易存活下来的,一方面要躲避丧尸的攻击。

    另一方面,是人类就要喝水吃食物,空气和水源以及土壤都被不同程度的污染了,人类需要的那些食物也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所有的食物是吃一点少一点,吃一堆少一堆,加上没有新的食物和粮食的出现,那么多人等着吃饭可见生存环境是如何的恶劣。

    在这样的末世的环境里,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里面首先被放弃的肯定就是老人了,他们已经没有利用的价值了,小孩子虽然是人们未来的希望。

    但是在选择谁更能活的长久一点的时候,必要的时候也是会牺牲的,女人也是如此,孕妇那就更加不用说了。

    所以在末世的一开始那段时间,死去的人数量在不断的增加,而新出生的婴儿几乎就等于零,那个时候成年人都自保有困难了,谁还想着要自己生个孩子出来的。

    叶锦汐现在也不打算出门了,这个时候,她先把能吃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等末世真正降临之后找到了天选之子。

    叶锦汐还是会选择离开这座城市的,因为这座城市在原主的记忆里后来就沦为了丧尸之城。那就意味着留在这里的已经连一个活人也没有了。

    叶锦汐不想成为那些没有思维的怪物之一,所以,一定要想办法从这里走出去。她把自己购买回来的那些可以存放一些时间的零食都塞到了一个黑色双肩包里面。

    叶锦汐知道,原主觉醒的不是空间异能,没有一个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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