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国家法律岂是儿戏。

    谁跟你掰扯那些没用的,直接走法律程序。

    未曾经历过这种阵仗的田菲菲,当时就吓傻了,赶忙竭尽所能的利用人脉关系,试图联系到林祥,认错求饶。

    而林祥,要的就是这效果!

    晾了田菲菲一周后,这女人彻底怕了,最后不知从哪儿弄来10万块钱,和律师达成了私下和解。

    不得不说,张冬阳介绍的这名中年律师非常给力,除了拿钱办事外,还会给林祥提供很多专业性的建议。

    比如林祥一开始只想让田菲菲赔偿几万块,给她个教训就完事儿了,律师却建议他,在被告确构成违法的前提下,可提高赔偿的金额,比如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失。

    这些所谓的损失费,尤其是精神损失费,受害方是可以漫天要价的。

    当然,最终法律怎么判,这个不好保证。

    但一定会吓到对方。

    那么,对方在没有把握赢下官司时,通常会想尽一切办法庭外和解。

    然后提出的这个赔偿费,便相当于是一个开价。

    在这个价格的基础上,对方既然主动提出和解,总不能砍太多吧?

    这,便是尽可能的掌握主动权。

    从提起诉讼那一刻开始,便已“将军”!

    干脆点说,这就是场地摊砍价。

    喊价100万,你好意思还价10万么?

    而如果你必须买到这件东西,买不到后果很严重的话,失去主动权,便意味着要赔钱。

    所以,律师只是起草了一份诉讼协议,便让林祥获得了超出预期的效果,而田菲菲还对林祥感激涕零……

    再从林祥的角度来看,高昂的律师费用,等于完全是田菲菲承担了。

    顺便一提,田菲菲最终还是求了余婉清,余婉清再联系了好多高中同学,最终才让林祥同意收手的。

    这一顿操作搞下来,田菲菲不光是经济上,心理上也遭到了狠狠一通教训,以后惹谁,也不敢再招惹林祥。

    因为她已经清醒的认识到,她没有惹林祥的资本!

    这件事,只能说明律师在专业领域上很厉害。

    而真正让林祥佩服这名律师的,则是在林祥被多人侵犯肖像权一事的处理方式上!

    当林祥找到律师,告诉他,要告这些人时,律师问了林祥一个问题:“林先生,请问你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得到相应的赔偿,还是保护你的肖像权。”

    林祥立刻回答:“钱我不在乎,我当然是保护我的肖像权。”

    律师笑了:“那我建议你置之不理,甚至再找一群人,来自我侵犯。”

    林祥不解:“为什么?”

    律师说道:“你的视频,你的肖像,已经在网上流传开来,维权完全没问题,但想要阻止它们继续传播下去,显然不大现实。

    那么,杜绝继续传播的最好办法,便是否定它的真实度!

    林先生,我这么说吧,因为你现在是名人,所以大家才会八卦的去传播。

    可如果被证实视频里的人,不是你本人,大家就不会再传播了。”

    林祥貌似懂了:“你意思是,告诉网友那是假的?”

    律师点点头:“当然,不用亲自出面,你只需要保持沉默。

    或者你想要快速处理的话,花点钱,让网友尽快相信那是假的即可,而你的沉默态度,将会让网友彻底相信,那不是你本人。

    既然不是你,只是一个路人甲,或者故意冒充你的人,谁还会无脑的去传播呢?比如我,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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