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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姆斯是万万不肯相信什么先知的。

    他更不相信自己会有血光之灾。

    作为一个FBI王牌搜查官,他只会是别人的血光之灾。

    直到他坐上了那辆警车。

    警车里除了他,还有三个面相凶恶的“警察”。

    当詹姆斯被那两位便衣警员推着坐进警车之后,他就注意到,这三个“警察”脸上不约而同地出现了一种难以描述的复杂表情。

    这表情像是茫然,又像是惊喜,迷茫中带着几分兴奋,贪婪中带着几分警惕。

    就像是突然被馅饼砸晕的老鼠。

    这时詹姆斯心里就清楚,情况有些不对劲了。

    但不幸的是,那3名歹徒也迅速从震惊中反应过来。

    坐在驾驶座上的司机小弟果断发动了汽车引擎,一脚油门踩了出去。

    而车厢后排,一左一右将詹姆斯夹在中间的两名歹徒,则是不露声色地悄悄将手枪从腰间拔出,借着制服风衣的遮掩,暗暗地对准了他的身体。

    “这...”詹姆斯很快就注意到:

    他们从风衣衣摆后隐约露出的手枪枪柄,上面似乎烙印着一颗大大的黑五星。

    “托卡列夫手枪...”

    曰本警察怎么可能配备酥莲的托卡列夫手枪?

    他们的配枪应该只有新南部M60和史密斯韦森才对。

    这款从前酥莲国家大量流落民间的手枪,从来都是犯罪分子的最爱。

    看来这帮人根本就不是警察。

    “他们是绑匪!”

    詹姆斯胸口一阵发闷:

    自己一个堂堂的FBI中层,赤井秀一的上司,竟然在曰本被几个小蟊贼给绑票了?

    而且还是被曰本警察亲手送到绑匪手上的...

    “咳咳咳咳...”

    他郁闷得一阵咳嗽。

    然后又无奈地挤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假作什么都不知道,尝试着对那3名绑匪说道:

    “等等...我好像有东西忘在会场了。”

    “几位警官,能让我先下车回去拿吗?”

    “...”身旁的两名歹徒互相对视一眼。

    答案当然是:“不行!”

    歹徒们直接撕下了假面,露出了一副狰狞笑容:

    “兰迪·霍克先生,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自己跑上车来的。”

    “但来都来了...”

    “就跟我们走一趟吧!”

    他们连演都不演,直接将藏在风衣内衬里的手枪全都亮了出来。

    这黑洞洞的枪口就紧紧抵在詹姆斯身上,让他避无可避。

    詹姆斯先生的假笑瞬间凝固。

    他是高手不假。

    但高手也怕这么被人近距离拿枪抵着,何况还是两个人、两把枪。

    如果地形合适、武器趁手、弹药充裕,这种小蟊贼来20个他都不算怕的。

    可现在车厢里空间狭窄不方便施展,对方又已经占了先机,光是这2个坐在身边的持枪绑匪,就足够让他感到头疼。

    一番斟酌之后,詹姆斯还是决定暂时不要冒险。

    先乖乖认怂配合,等让对方放松警惕了,再找机会反杀也不迟。

    于是他摆出了一副羸弱可欺的模样,张皇失措地为自己辩解起来:

    “你们、你们是不是认错人了?”

    “我不是什么兰迪·霍克,我叫詹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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