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父母妻儿,想到这里就会心慈手软,人也有暴力冲动,不克制会出手过重。两者都不可取,得把自己当成刽子手,不夹杂个人情绪,只是在做一件应该做的事儿。但对人命太淡漠,就会不像个人。所以杀人这事儿能不碰还是不碰。”

    夜莺认真思索了下,摇头道:“我是不明白公子前面一句话,你说第一次肯定要见血,好像指的不是杀人的事儿。”

    许不令长者的表情一僵:“呃……别多想。”

    夜莺脑子聪明着,读了一书楼的书,又天天看许不令演活春宫,早就明白了那些不该明白的事儿。走在跟前,小声道:

    “我本就是通房丫鬟,迟早得见血,不害怕。”

    许不令听见这话,有些无奈的揉了揉夜莺的脑袋瓜:

    “不害怕怎么能叫姑娘?你又不是死士,得有自己的情绪,我调戏你的时候,你要害羞才像小丫鬟,一点反应都没有,那不成会说话的百科全书了。”

    夜莺‘哦’了一声,若有所思,走出几步后,忽然羞答答的来了句:

    “公子讨厌~”

    许不令一个趔趄,浑身鸡皮疙瘩,有些没好气的瞪了小夜莺一眼……

    来金陵的目的是顺道陪着萧庭参加金陵诗会,也称做江南诗会,和选拔花魁的花会一样,算是江南比较大的活动了。一年一度,届时几个书院的学子和各地才子都会到这里一展风采,其中不乏名人大儒,一鸣惊人的直接举荐入仕都不是问题。

    长安小打小闹的诗会,与文风鼎盛的江南根本没法相提并论,此时秦淮河畔停满的画舫,才子佳人从来一起出现,各地有名的青楼花魁基本上都来了,沿岸的客栈酒楼也是人满为患,金陵诗社中更是人头攒动,已经开始为晚上的开幕式预热。

    许不令带着夜莺走过扎堆的书生仕女,出生西北个头比大半江南的男子都高,鹤立鸡群加上长相太引人注目,想低调都不可能,还没走到萧家开的书社,就被人给找到了。

    “许世子,几天不见,咱们又遇上了。”

    清朗声音从街边传来,许不令侧面看去,却见杭州王氏的嫡子王瑞阳站在窗口,做寻常书生打扮,站在一家玉器铺子门口,含笑抬手行了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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