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兀陀有个风俗,你或许有所不知。如果两人是敌人,决斗之时,能够击败对方,便可以取走对方三件东西,如果能杀死对方,便可以取走对方一半的财物,剩下的财物则是归属部族。”微微一笑:“汗王说你立下了大功,要好好赏你,却又不知道该赏你些什么,所以便想到这条风俗。你和乞伏善自然是敌人,所以你击败了他,便可以获取乞伏善的财物。”

    秦逍有些吃惊。

    “虽然乞伏善是我亲手所杀,但却是用你的刀杀死他。”白狼王道:“所以按照兀陀的风俗,你可以获得他一半的财富,剩下的一半,则是要归属于白狼部。”

    秦逍更是吃惊。

    乞伏善在白狼部,那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其财富当然是一个极为恐怖的数目,如果自己真的能获得乞伏善一般的财富,只怕几辈子也花不完。

    他心中还有些疑惑。

    都说白狼王贪财好色,此番却又为何如此慷慨?莫非因为自己帮他重回汗位i,所以才会给予如此丰厚的赏赐?

    “不过有一个条件。”白狼王道:“这个风俗,只是对汗国的人而言,也就是说,如果你要获得乞伏善一半的财富,就必须成为汗国的子民。”抬手抚须,凝视秦逍道:“你若愿意成为汗国的人,我可以先封你为特勤,给你一千户子民,三年之后,会让你成为叶护,而乞伏善一半财富,当然也会归你所有,你意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