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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杏花村的李新民生了两个丫头,一个比一个水灵。李新民不是什么勤快人,日子在杏花村过得中等偏下。到了四十多岁,还守着他老子留下的一院土坯房子。

    村里条件好一些的同龄人早都在城里买了房,把家搬城里去了,在城里打工、做小买卖,地留给老人种,忙了回来搭把手。

    李新民也一直想搬城里去住,但手里总是存不下钱,一套房子几十万,李新民算来算去不知道哪辈子才能存够一套房子钱。

    还好,他没有儿子,不用给儿子买房娶媳妇,况且他还有水灵灵的两个闺女,要能找个有钱女婿,闺女接了他老俩口去城里住,这个愿望不就实现了么?但人算不如天算,没有他想的那么多好事。

    大闺女李凤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城里打工,到了婚嫁的年龄,找了个城郊征了地的农民家庭,听说亲家家里连房带钱一共有几百万的资产,但李新民从丫头那儿却没得到一点好处,结婚时亲家就很冷淡,一直抱着愿给就给,不给就拉倒的态度,他们家有钱,乡里有的是愿意跟他们儿子的姑娘。

    李新民为了放长线钓大鱼,不敢提过分的要求,怕破坏了这桩婚事,最终忍了个肚子疼,随大流要了三万块钱彩礼,匆匆把丫头嫁了,就这三万还把大半买了些家电当做陪礼返还给了女婿家。

    结了婚的李凤有公公婆婆把握经济大权,小俩口仅有打工的那点可怜工资维持自己的吃穿用度,因住了公婆的房子,还得小心翼翼看公婆的脸色过日子,自己尚且过得如此苟且,哪敢有把爸妈接过来的想法。

    李新民也看出了亲家又强势又抠门,女儿结婚几年了,俩口子去女儿家也就那么有数的几次。

    指望上李凤可能到了若干年后她公婆都下世了才有可能,但李凤的公婆都活得红光满面比自己还精神,谁先离开这个世界还不知道呢。

    李新民把希望寄托到了二女儿李艳身上。

    李艳初中毕业后也一直在城里打工,那年中秋节带了个小伙回来。小伙叫候天宝,人长得很精神,性格也活泛,初次登门又恰逢中秋,买了一大包东西,见了李新民叔叔长、叔叔短的叫个不停,还帮着干这干那。

    李新民一见候天宝心里就生出了几分喜欢。大女婿张乐白起了那么喜庆个名字,每次年头节下来看望岳父母,都像别人欠他一百万似的,不吭不哈坐在那里,像个死人,要不是当初图他们家条件,李新民才不会把女儿给他。

    唯一让李新民不乐意的是,候天宝家庭条件一般,城里还没房子。把李艳给还是不给候天宝,李新民纠结了好些日子。

    后来,他提出了两个条件,一、要想娶李艳,候家必须得在城里买房。二、他要八万块钱彩礼。

    李新民是这么打算的:候家要是不同意,这门婚事告吹了正好;候家要是同意,他也算为女儿争取来了一点幸福的保障,况且他实在舍不得候天宝的好脾气,嫁这么个小伙,不但李艳不会受气,就连他这个老丈人也有人鞍前马后的伺候了。

    候家虽然家庭条件一般,但就天宝一个儿子,本来就打算给他城里买房呢,也没觉得李新民的要求有多过分。匆匆东拼西凑凑了十几万付了房子的首付,又向亲戚借了些,把房子装修了。

    定结婚日子的时候,候家人希望李新民松松口,把彩礼钱少上两万,李新民吃定了候天宝一心想娶李艳,候家人也着急解决儿子的终身大事,一分都不肯少。

    李新民给李艳许诺,八万的彩礼钱要回来,他私下给李艳两万,让李艳当私房钱。还没过门的李艳哪知道心疼为了儿子的婚事着急上火的未来的公公婆婆,在她的下意识里,比起姐姐,她肯嫁这么个穷家儿够不错的了,要不是因为天宝脾气好,她早就拍拍屁股走人了。因此,并不帮着婆家人说话。候家人东拼西凑满足了李新民和李艳的所有要求,终于把李艳娶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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